事项编码 |
460106102- FW-0019 |
事项分类 |
其他行政服务 |
事项名称 |
民间纠纷调解受理 |
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办理主体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应出具: 矛盾纠纷调解申请表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办理地点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便民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65540996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受理→调查→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未成功的可提起诉讼 |
服务表格 |
《矛盾纠纷调解申请表》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12345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