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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9530-8/2023-00248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龙华区新坡镇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16日
名  称: 新坡镇信访相关工作制度
文  号: 主 题 词:


新坡镇信访相关工作制度

  

新坡镇信访工作接待制度

 

一、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办理公道;

二、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耐心周到;

三、说话和气,平易近人,文明礼貌;

四、调查研究,尊重事实,客观公正;

五、作风严谨,工作细致,提高效能;

六、批办转办,限时办结,及时报告;

七、催办转办,件件着落,事事落实;

八、文书规范,答复明确,归档齐全。


  

新坡镇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

 

一、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凡第一个接触群众来电来访的,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人民群众来电来访,都应热情、积极、主动予以接待。

三、首问责任人对信访问题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事项,应尽快办理并答复信访人,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

四、首问责任人对信访问题不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帮助联系接待单位和接待人,并负责督办和答复工作,直至该信访问题处理完毕。

五、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所受理信访问题档案材料交给信访办存档。

 

新坡镇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守信访纪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严格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熟悉法律和政策,掌握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坚持文明办信访,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耳目作用。

三、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热情为信访人提供和解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和制度,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四、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协调本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解答或解决信访人所提出的问题,耐心做好疏导工作,做到有登记、有结果、有答复。

五、严明纪律、保守秘密,保护信访人的隐私权利,不得将举报、控告材料,信访人姓名及其他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被控告的对象或者单位。

 

新坡镇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镇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

(二)负责镇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纠纷的调查和处理;

(三)负责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受理、调查和处理。

二、工作原则

(一)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三)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依法、及时、就地、合理解决信访事项。

三、受理范围

1、举报工作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检举、揭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及失职行为;

3、对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

4、其他依法应当由信访办办理的信访事项。

四、信访受理

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区分不同情况,耐心解释接待或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并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

 五、信访办理

(一)受理登记。对信访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要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对信访人以走访、电话等形式反映的信访事项,应登记清楚信访人姓名、住址、反映事实和理由,重要信访事项必须呈送有关领导阅批后按要求及时办理。

  接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姓名、住址不清的除外。

(二)转办交办。接到信访事项后,对应予受理的信访事项,按责任分工,在15日内转交有关责任人办理,并督促落实;对不属于管理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在15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处理。

(三)调查处理。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30日。

(四)上报结果。对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逐案写出查办报告。

(五)信访听证。信访听证的原则、受理范围、组织程序等,按照《内蒙古信访听证办法》执行。

 

新坡镇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1、接访领导要保证接访时间,因工作外出不能参加接访,要提前告知其它领导,确保有领导出面接待来访群众。

2、要保证接访质量,对信访案件要全过程跟踪落实,一直到案结事了。

3、领导在接访过程中,相关站室负责人参与接访。对领导交办的案件,按《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回复交办领导。

4、如遇重大信访案件,接访领导要及时提交信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报告信访局。

 

新坡镇带班领导接待工作职责

    一、带班领导要按领导接待制度和服务大厅运行细则办理相关事宜。

二、带班领导受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委托,在接待日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并对农牧民需要办理的手续和解决的问题进行签批和处理。

三、要负责对相关部门处理的事件进行督查落实,并做到热情接待,详细登记,重大问题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对大厅所处理的一切问题由大厅主任汇总,带班领导每星期一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四、带班领导对所处理的一切问题实行责任追究,既做到事急办,特事特办,又要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群众满意。

五、带班领导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全心全意为农牧民服务为宗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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