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316382-1/2024-00044 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2024年政务大厅租赁项目采购遴选招标代理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龙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2024年政务大厅租赁项目采购遴选招标代理的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拟于2024年4月继续租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B座大楼作为龙华区政务大厅办公场所现决定公开2024年政务大厅租赁项目选聘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计划和服务内容

通过公开方式,1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作为2024年政务大厅租赁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以营商环境建设局书面通知的具体项目信息为准,服务要求以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二、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按照规范合法的招标采购程序,高质高效完成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做好全程服务

三、代理机构资质条件

(一)具备海南省招标代理相关资质,具有丰富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经验;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招标代理、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选具体事项

(一) 需提交报名材料

参选机构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并分别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海南政府采购备案证明;

3、“信用中国”信用记录、2022年起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

4、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 (格式自拟 );

5、近三年 (政府采购 ) 招标代理业绩佐证材料;

6、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按《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225号)的标准以折扣率的形式报价);

7、参选代理机构认为有助于本次避选的其他资料(格式自)。

(二)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 2024年115日起至2024年11917时30分止(工作日)。

报名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B座龙华区政务中心三楼。

参选代理机构将相关材料做成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局,材料里面请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五、其他事宜

报名结束后,我局将通过综合考评的方式择优选取1家代理机构作为2024年政务大厅租赁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遂选结果将在“龙易办”公众号、龙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 王亚丽

联系电话: 0898-66702571

接收邮箱: 1hqspfwj@hai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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