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强区扩权区级事业单位机构调整和编制总量控制的通知》(海编[2008]16 号)和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创新管理体制落实强区扩权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机构编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发[2008]21 号)精神,设立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服务中心。其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单位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服务中心。
二、隶属关系
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一)负责制定政府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
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三)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府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的要求进行初
审并报区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府服务中心集中
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
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六)对乡镇报送区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
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七)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
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和考核。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的投诉举报。
(九) 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一)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5 名。
(二)核定编制结构:
1、单位领导岗位2 个。其中:正职1 个,副职1 个。
2、其他管理人员岗位3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