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316382-1/2023-00579 分类: 机构职能;概况介绍   
发布机构: 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3月31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办发 〔2019〕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区行政审 批服务局)是主管全区行政审批和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海口市龙华区城市运行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 和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决策和区委工作部署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和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有关行政审批、城市运行管理工 作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本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行政审批、城市运行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机制。 
(三)负责办理区政府公布的相应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四)负责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跟踪督办办理情况,协调解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指导、协调、监督镇(街道)的行政审批服务业务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六)统一受理全区公共服务类、监督执法领域投诉的办 (事)件信息,接受咨询和建议,及时做好派发、跟踪、核查、督办、结案、考核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大联动”统筹协调,制定规范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理顺进驻联动部门、镇(街道)、区直部门等联动成员单位的工作关系;承担全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联动业务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的网格管理发展规划,牵头实施网格划分、调整工作;负责制定相关网格管理制度;负责综合网格员聘用、培训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网格员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镇(街道)网格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区级联席、联勤和领导轮值,承担全区24小时政务值班,接收上级指示和通知,确保政令畅通、上传下达和信息分析传递;承办全区性的会议、活动通知。
(十)负责全区各类信息的收集、管理和汇总,及时反馈和报送全区发生的特殊、突发、应急和重要事件处理进展和结果。
(十一)负责实时龙华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全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根据上述职责和《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海口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海办发〔2019〕7 号),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设内设职能机构。
第五条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编制 8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
第六条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 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