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冯泽权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龙干〔2021〕11号),冯泽权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区人民政府决定:
正式任命冯泽权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
正式任命吴璇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
正式任命朱允德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
正式任命符海青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
正式任命李群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
正式任命郑赞隆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
正式任命梁赵演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
正式任命韦淞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
正式任命欧丁华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