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2824154-2/2023-00139 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龙华区园林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泽乾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泽乾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陈泽乾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龙干〔2017〕63 号),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陈泽乾同志区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副处级职级待遇,按正科非领导管理; 

 

免去陈京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正处级职级待遇,按正科非领导管理; 


免去赵冰同志区园林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副处级职级待遇,按正科非领导管理; 

 

免去郑红花同志区商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副处级职级待遇,按副科非领导管理; 

 

免去陈宗邦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正科级职级待遇,按副科非领导管理; 

 

免去王红英同志区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副处级职级待遇,按正科非领导管理。 

 

以上同志退出现任职务后,仍可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晋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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