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审批
住建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11)
事项编码
46010600JS-FW-0005-A00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 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行使依据
《海南省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委托单位)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1.海口市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服务表;
2.农户保证书;
3.五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特困证明;
4.危房照片;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45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龙华区住建局
代办地点
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一号楼龙华区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
0898-66568971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11.1 见附件11.2
服务表格
《海口市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服务表》见附件11.3
范例
见附件11.4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898-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11.1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权力运行流程图
不予受理或一次告知缺少资料
11.2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审批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马建军(窗口)
李绍灵(窗口)
1天
2
审核岗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
王国来(经办人) 王海波(经办人) 林光现(副局长)
9天
3
审批岗
决定是否同意
曾德裕(局长)
2天
4
验收岗
竣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发放补助资金
王国来(经办人) 王海波(经办人) 陈玉魁(经办人)
林光现(副局长)
3天
附件11.3
海口市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服务表
以下信息由申报者填写
申
报
者
基
本
信
息
申请人姓名
盖章或签名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号码
联系人
内
容
危房地址
危房
面积
拟改造或新建房地址
改造或新建房面积
以下信息由相关部门填写
审
批
服
务
村委会
意见
签名: (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镇(或街道办)
区经办人
复审意见
签名:
区局领导
审核意见
发
放
发放金额
发放日期
发放人
领取人
联系
电话
备
注
附件11.4(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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