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等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备案
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27)
填表日期:2014年11月
事项编码 |
46010000JS-FW-0015-A00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 公共服务■ |
事项名称 |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等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备案 |
行使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六条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
《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9号) |
办理主体 |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法定) |
受理条件(必备材料) |
申请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海口市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重大事项备案申报审批服务表;
2、业主大会有关资料;
3、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书面物业服务合同;或备案的重大事项文件。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 |
办理地点 |
海口市国贸二横路16号四季大厦二楼 |
联系电话 |
68560770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表1.1;附表1.2 |
服务表格 |
《海口市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重大事项备案申报审批服务表》 (见附表1.3) |
范例 |
见附表1.4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66567787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
进驻中心情况 |
实地进驻 ■ 联网进驻 □ 未进驻 □ |
附表1.1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重大事项备案审批服务流程图
不予受理或一次告知缺少资料
附表1.2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重大事项备案岗位说明
序号 |
岗位名称 |
工作职责 |
负责人 |
办理时间 |
1 |
受理岗 |
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根据行政许可的受理程序和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
窗口人员:吴多雄、庄立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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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审核岗 |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备案的意见 |
审批人员:龙灼忠 |
3个工作日 |
3 |
审批岗 |
复核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决定是否准予备案 |
领导:李渊 |
2个工作日 |
附表1.3
海口市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
重大事项备案申报审批服务表
申报单位: (盖章)
负 责 人: (签名)
编 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印制单位: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信息由申报者填写
申报者基本信息 |
业主委员会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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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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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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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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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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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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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
电话 |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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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内容 |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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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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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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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登记编号 |
|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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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具有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
高级: 人
中级: 人
初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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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附件 |
1、业主大会有关资料;
2、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书面物业服务合同;或备案的重大事项文件。 |
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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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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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正式受理时请携带如下原件进行核对:
1、负责人、联系人身份证;
2、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4、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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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由相关部门填写
审批服务信息 |
初核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盖章) |
复核意见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发证信息 |
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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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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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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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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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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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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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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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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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4(范例)
海口市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
重大事项备案申报审批服务表
申报单位: (盖章)
负 责 人: (签名)
编 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印制单位: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信息由申报者填写
申报者基本信息 |
业主委员会
名称 |
XXX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
联系
邮箱 |
lhqcx@163.com |
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XXXXXXXXXXXXXXXXXXXXX |
负责人 |
张三 |
联系
电话 |
139075xxxxx |
身份证
号码 |
460004xxxxxxxxxxxx |
联系人 |
李四 |
联系
电话 |
138076xxxxx |
身份证
号码 |
460105xxxxxxxxxxxx |
申报内容 |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
海南X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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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记编号 |
XXXXXX |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
三级 |
资质登记编号 |
琼物管字01-256号 |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数 |
XX人 |
其中具有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
高级:X 人
中级:X人
初级:X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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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附件 |
1、业主大会有关资料;
2、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书面物业服务合同;或备案的重大事项文件。 |
申报理由 |
为更好的对小区进行管理,促进各业主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物业管理中来,同时能更好的得到各业主的配合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使小区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共创文明幸福和谐小区。 |
其他说明 |
|
注意事项 |
正式受理时请携带如下原件进行核对:
1、负责人、联系人身份证;
2、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4、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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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由相关部门填写
审批服务信息 |
初核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盖章) |
复核意见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发证信息 |
证件名称 |
|
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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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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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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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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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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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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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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