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20]26号)的文件精神,推进我省、市、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街道工委、办事处决定成立中山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街道、社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何创造性,做到职责明确、密切配合、有效衔接,提高工作时效,结合工作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一)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组长:王小燕(街道工委书记)
副组长:邓璐璐(街道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林 敏(街道工委委员)
徐明根(街道办副主任)
周升东(街道办副主任)
吴 杰(街道办副主任)
陈道立(街道办二级主任科员)
周艳明(中山司法所所长)
施东华(中山市场管理监督所长)
符海青(中山城管中队长)
成员:街道各职能部门
李海珠(得胜沙居委会主任)
陈 勇(人和坊居委会主任)
冯运铭(西门外居委会主任)
李爵男(义兴居委会主任)
林素玲(园内里居委会主任)
谢荣花(居仁坊居委会主任)
孙 蕊(富兴居委会主任)
李和燕(竹林居委会主任)
庄裕福(西湖居委会主任)
陈光亮(街道四级主任科员)
(二)主要职责。
1、统筹谋划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将《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到位,指导协调解决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其他需要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501房),办公室主任由陈光亮兼任,成员:王淑、吴蔓、张素冰、李珊铭,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计划安排、材料收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定期向区环卫局、街道领导小组、及其他部门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