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66-6/2023-00002 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龙华区中山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13年11月10日
名  称: 中山街道主要职责
文  号: 主 题 词:


中山街道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二)负责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派驻在街道的机构,共同处理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事务。

(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树立文明新风。

(四)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管理、退休及自主择业人员社会化管理、民兵、征兵、防空等工作。

(五)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外来人口管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六)按照职责范围,开展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门前三包、环境保护、市政、爱国卫生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卫生保健、统计、侨务、民族宗教事务、食品安全、三防等工作。

(八)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九)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十)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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