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66-6/2023-00143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中山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13年07月23日
名  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初审)
文  号: 主 题 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001-FW-0022

事项分类

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初审)

行使依据

《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暂时办法》第十四条

办理主体

龙华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受理条件

1、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在校生,少年儿童和其他工作从业人员。

2、填写《海口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3、缴纳医保费用。

收费依据和标准

《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成年人70//年,未成年人40//

法定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期限

5工作日

办理部门

中山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所

办理地点

各社区社会保障管理站

联系电话

66249551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5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初审)岗位职能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社区劳动保障管理站社保专管员

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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