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001-FW-0026
事项分类
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行使依据
《海口市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第四条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人应出具的条件:
1.持有重度一级残疾人证,听力言语除外。
2.填写《重度残疾补助申请表》一式五份,一份居委会,一份街道,一份区残联,一份市残联,一份省残联。
3.附加本人身份证、残疾证(第二代)、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当场办理
承诺期限
无固定日期
办理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残联办公室
办理地点
海口市大兴西路7号
联系电话
66202273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5
服务表格
略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申请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初审)岗位职能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社区残协助
1工作日
2
审核岗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许俊海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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