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芳同志任职的通知
海龙遵委〔2013〕105号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2013年12月2日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中共龙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意:
黄芳同志任中共龙华区遵谭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中共龙华区遵谭镇委员会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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