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50-0/2023-00424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遵谭镇 发文日期: 2013年12月10日
名  称: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初审)
文  号: 主 题 词: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103- SP-0002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初审)

行使依据

《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之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3、《招用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及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材料。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灵活就业证明;

9、邮政储蓄所开立的账户凭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办理地点

遵谭墟

联系电话

6548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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