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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9550-0/2023-00425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遵谭镇 发文日期: 2013年12月10日
名  称: 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初审)
文  号: 主 题 词:


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103- SP-0006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名称

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初审)

行使依据

《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15日(不含公示期)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办理地点

遵谭墟

联系电话

65483833

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村委会受理—核实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初审—公示—报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审定—公示—发《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书》

服务表格

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审批表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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