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103- SP-0006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名称
行使依据
《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15日(不含公示期)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遵谭墟
联系电话
65483833
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村委会受理—核实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初审—公示—报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审定—公示—发《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书》
服务表格
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审批表
常见问题解答
略
监督电话
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