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周艳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6 09:44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周艳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龙干〔2022〕147号),区人民政府决定:
周艳明同志任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免去其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中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凤利同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领导待遇;
免去赵海涛同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办理调动。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10 月 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