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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2-09-18 17:05   来源:区发改委  作者:

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的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依据及出台目的

(一)修订背景

《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9年9月颁布实施以来,已经历过2014年、2018年两次修订调整,在规范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规定》从上一轮修订至今已近4年,随着近年来上级政府投资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及我区政府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有些条款已难以促进项目的有效管理和合理推进,为落实海南自贸港建设相关政策要求,更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切实提高我区项目管理水平,加快项目推进,现结合我区实际,对《规定》进行进一步的修订调整。

(二)修订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

2.《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3.《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4.《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三)修订过程及出台目的

在仔细研读国家、省、市相关的项目管理资料及借鉴海口其它区经验和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我委2021年11月完成了《规定》初稿的起草工作,分别于2022年1月20日、5月18日、7月18日三次书面征求各镇街及区直各单位的意见,8月4日书面征求区四套班子领导意见,并先后于2022年7月1日和8月2日两次报区司法局进行法律审核《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先后于2022年6月29日、8月2日和8月7日三次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在充分采纳各部门反馈意见及专题会议所提意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审议稿)》,并于9月2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9月16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新修订的《规定》出台后将更加规范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明确实施路径,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主要修订内容

《规定》分七章,共四十七条,与原《规定》对比,主要的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义务及职责分工,强调协同管理,提高项目推进效率

《规定》第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了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强调协同共管,避免相互扯皮,有利于加快项目推进效率。同时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细化明晰,落实了项目业主的主体责任,筑牢底线,项目管理更加规范。

(二)精简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实施更加灵活高效

在参照市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规定》第二十五条遵循流程优化,审批从简的原则,将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根据投资金额进行划分,按照200万、400万和1000万分级分类设置审批手续。审批流程再次清晰简化,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实施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减轻审批过程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使政府投资项目的落地实施更加便利高效。

(三)在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实施环节灵活性的同时增强其稳定性,细化规范审批标准

《规定》第十四至十七条强调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并细化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列入计划、调整和取消的相关规定,审批标准和省市保持一致,更加规范具体,操作性更强。

(四)统筹安排项目前期费用,保障项目谋划资金,解决项目储备不足问题

《规定》第四十条明确了财政部门按项目估算总投资1%(不超过 40万元)保障项目前期经费,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项目前期谋划工作,解决了以往前期谋划过程中资金保障的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激发项目谋划储备的主动性。

三、提请重点关注或讨论的事项

本次修订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各项目业主单位的权责范围、申报审批流程、概算调整范围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补充和完善。重点条款如下:

1. 第二条、第三条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及投资方式;

2. 第七条、第九条明确了各项目业主单位的职责范畴;

3.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明确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的严肃性,不可随意更改,如有更改该如何处理;

4. 第二十五条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

5.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的相关要求;

6. 第三十七条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的相关要求;

7. 第四十条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拨付费用的具体细节。

(详细情况及其他事项请参阅《规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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