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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4-14
标题: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六水共治” 五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海龙府办函〔2023〕24号 发布日期:2023-04-14
时效性:有效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六水共治” 五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海龙府办函〔2023〕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入推进我区“六水共治”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龙华区“六水共治”五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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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刘国层66518735







海口市龙华区六水共治五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按照省委市关于打赢“六水共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治污主战场,明确战略目标,系统推进治污水、保供水、排涝水、防洪水、抓节水、优海水六项工作,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六水共治”长治长效。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政同责

把抓好水治理作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攻坚克难,全面深入推进治水工作。

2. 坚持治水为民

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以解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坚持城乡一体

在农村饮水安全、生活污水处理等领域,加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协同发展。

4. 坚持系统观念

以流域为单元,强化多污染源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5. 坚持陆海统筹

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统筹陆海水生态环境管理,协同推进陆域和海洋水生态环境保护。

6. 坚持共治共享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市场运作,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力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

二、总体目标

六水共治,治污先行,打好五年攻坚战,实施治水三步曲。两年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三年剿灭劣V类水体,五年省控国控断面全部达标。

2023年,持续保持城镇内河湖水质稳定达标,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集中力量推进“三覆盖”“两转型”,提高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设施覆盖率、建制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覆盖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实现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3.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城市水体“黑”“臭”“脏”感官基本消除;推进农业种植转型和水产养殖转型;协同推进城市内涝、村镇供水保障等工作。

2024年,剿灭劣Ⅴ类水体。对全区劣Ⅴ类水体和水质不达标断面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成因、问题、措施清单,制定“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继续深化“三覆盖”“两转型”,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体基本实现由“脏”到“净”,全主要河流水库水质稳步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2026年,国控、省控断面全部达标。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重点园区实现“污水零直排”,推进尾水再生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污水处理效能大幅提升,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全主要河流水库水质稳定达标。

三、主要任务

(一)治污水

把治污水作为攻坚主战场,以水体水质提升为核心,以“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为思路,狠抓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管网雨污分流、镇村生活污水治理、水产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全域综合治水。

1、系统推进不达标水体治理。对全区考核不达标断面和劣V类水体进行动态排查,制定“一河一策”工作方案。重点推进白水塘等污染水体综合治理。到2024年,剿灭劣Ⅴ类水体。到2026年,国控、省控断面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全主要河流水库水质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

2、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推进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3年,基本查清国控地表水水体、问题水体及具有饮用水功能的重点河流湖库入河排污口底数;到2024年,基本完成劣V类水体中明显影响水质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3开展南渡江流域水生态评估监测。在南渡江(海口龙华段)流域开展生态安全调查评估,水质、生态流量与水生生物同步监测。到2023年,基本摸清流域生物多样性及水生生态系统状况,探索建立重点流域水生态评价标准,并试点开展入河排污口与农业面源监测,建立“水岸联动”监测预警机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4、加强主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全面开展主要河流减流、脱水、断流状况调查,配合省水务厅开展南渡江(海口龙华段)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制定主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到2023年,南渡江(海口龙华段)按照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到2025年,列入“十四五”海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有控制性工程或流量保障措施的主要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5、全面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在组织东西湖申报幸福河湖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大同沟等水体申报幸福河湖,打造一批富有龙华区特色的河湖精品。到2025年,建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幸福河湖,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推进美丽、幸福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6、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在持续巩固现有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并进行有效治理。到2023年,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信局、区住建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7、推进城区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继续围绕管网建设与更新改造,深入开展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开展中心城区雨污水错乱接摸查整改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3年,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3.5%。到2025年,城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考核目标,确保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产生量能够匹配或适度超前,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考核目标,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原则上达到70%。到2026年,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考核目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

8、全力推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正常运营,完善管理制度。到2023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到2024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2%。到2025年,基本完善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并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考核目标。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5%。到2026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

(牵头单位:水务局;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

9推进重点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出台重点园区“污水零直排”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园区“污水零直排”工作。到2023年,根据市级工作部署安排逐步推动复兴城等重点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到2026年,重点园区基本实现“污水零直排”。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区科工信局、区卫健委;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

10、加快补足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加快补齐污泥处理处置能力缺口,提高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力度,积极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考核目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建制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牵头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11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到2024年,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到2025年,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到2026年,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

12、推进厕污一体化治理。重点实施厕所防渗漏改造,推进改厕与污水一体化治理。建立健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使用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行“厕所粪污+种植”等资源化利用模式。到2024年,农村户厕防渗漏改造到达预定目标。到2025年,做好农村户厕防渗漏改造扫尾工作,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13系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入选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为契机,全面系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3年,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比例达到55%。到2024年,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比例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14全力加快农业种植转型。完成省下达的考核目

任务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完成时限:按省下达考核节点)

15、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健全化肥农药使用监测。到2025年,化肥和化学农药单位面积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15%,每年减量幅度不低于3%;到2026年,完成市治水办下达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指标。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

16综合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推进标准和全生物降解农膜示范推广,完善秸秆收储运利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到2025年,推广秸秆还田亩数达预定目标,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区财政局、区科工信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17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规模化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支持养殖集中区域建设集中处理中心,鼓励中小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就近还田。到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到2026年,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标。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18加快水产养殖转型。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治理,推进池塘底泥资源化利用。推动转变养殖生产方式,鼓励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和休闲垂钓产业。2025年,健康池塘养殖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70%,工厂化养殖实现循环水利用达到96%,池塘养殖完成尾水处理改造率达到88%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区旅文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二)保供水

按照“适度超前、略有余量”的原则,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强骨干水源和输配水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完善“量质并重、峰枯相济、多元互补”的供水网络,提升城乡供水能力和品质。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 地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治,推进城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水源保护区“划、立、治” 工作,开展乡镇级和农村级水源地摸排工作,建立“一源一案”,明确整治措施。到 2025 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立标工作,城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已划定保护区的乡镇级和农村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升至85%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配合单位:相关各镇、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环卫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完成期限:2025年)

2优化饮用水水源地布局。充分挖掘现有水利工程体系供水能力,依托灌区骨干渠系,优先利用南渡江引水工程等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以及松涛水库等优质水源,探索实施多源互济的水资源配置,逐步取消一批“小、散”及本底水质不达标水源地,优化饮用水水源地布局,推进现有水厂互连互通建设,提升设施供给能力和安全韧性。到 2025 年,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进镇村供水系统建设推行大水厂、大管网及供水安全建设、启动新坡海口市经济圈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逐步建设水源稳定可靠、以规模化水厂覆盖为主、小型供水设施为辅、分散供水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保障体系,构建“建管一体、全域覆盖、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供水格局;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工程,强化农村供水水质安全保障,巩固好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2%,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提升至60%以上,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城区供水水质水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完成期限:2025年底)

4供水管理与运行维护。推进主城区供水智能化建设工程,提高供水企业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能力,强化日常运行监管。探索建立二次供水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二次供水专业化运行维护。推进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深化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规模化管护。到2025年,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排涝水

以消除易涝点为抓手,以统筹流域为对象,积极践行海绵城市理念,按照源头减量、高水高排、分区优化、蓄排并举的原则,构建“南蓄、中疏、末端排,应急”的排水防涝格局,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1、开展城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提升行动。全面评估城区水系的排水防涝能力,加强河道、排洪沟(渠)和排水管网在水位标高、排水能力的衔接,打通断头河,贯通骨干河道,促进城市河网水系有效连通。对过流能力不足的河道(沟道)进行整治、疏浚扩挖或扩建,整体提升排水能力。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完成时限:2025)

2、开展城市易涝点专项整治行动。定期组织对建成区内涝易发区和隐患点进行排查,及时更新内涝积水点等相关台账,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加快推进义龙路片区及万国西路积水点改造工程、龙华路(龙昆北路至滨河路段)道路改造及排水防涝工程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区历史严重影响生活生产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考核目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完成期限:2025年)

3、开展雨水管网设施改造提升行动。针对主城区排水管道系统建设不完善,部分区域管网建设年代较久,建设标准低,加之管网老化,淤积严重,导致排水能力较低问题,通过改造和新建雨水管道措施,提高雨水管网设施排水能力。到2025年,推进义龙路片区等重点区域雨水管道排水能力建设,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考核目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完成期限:2025年)

4、推动雨水源头海绵减排及收集利用行动。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对居住小区、公建、商业进行建设,布局雨水花园、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等海绵设施,源头控制雨水径流量和削减初期雨水径流污染。对有条件的中心城区小区和公共建筑区域进行海绵化改造。

2026年,推动雨水源头减排设施建设,增加城市雨水调蓄能力,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考核目标。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完成期限:2026年)

5、开展排水防涝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根据海口市暴雨洪涝应急预案强化排水应急队伍建设及演练,购置联合疏通车高压水冲车等专用车辆,增加应急抢险设施,保障应急能力。充分利用12345联动平台及椰城市民云等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整合完善各部门防洪排涝管理相关信息,建设城市排水防涝信息监管系统,并实现与省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到2024年,基本完成城镇排水管网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内容,并纳入城市排水防涝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联动中心、各相关部门;完成期限:2024年底前)

(四)防洪水

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南渡江流域防洪体系,以各独流入海河流、沟、溪、渠为排洪通道,以水闸、泵站为单元,构建完善的滞、排、提体系保障防洪排涝安全。

1加强南渡江海口龙华段综合整治。渡江防洪采用库、堤结合方案,通过上游已建和中游在建骨干防洪水库,下游南渡江两岸堤防达标建设和与生态化改造防洪堤或新建防洪堤等措施来完善海口市龙华主城区防洪体系,提高区域防洪能力。配合市局开展南渡江堤防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2、实施病险水库和水闸加固专项行动。加强水库和水闸运行养护管理,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小、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水利工程,经充分论证后进行降等或报废。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相关各镇;完成期限:2025年)

3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加强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强化雨、水、工、灾情等监测信息。提升水灾害监测预警、联防联控和应急调度能力,有效应对流域大洪水、强台风、暴雨与风暴潮叠加等多种不利情况下的防御能力。2023年,健全山洪灾害防治体系,提升当测预警能力,补齐山洪灾害防治当前存在的明显短板。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4、加快推进海口智慧水务平台建设。以省水务一张图为基础,配合推进海口水务数据中台建设、水务一张图建设、水务数据模型建设形成水务大数据中心,实现水务数据的集中管理、高度共享、广泛服务和深度分析应用。到2026年,完成防洪设施普查、建成洪涝防治信息化系统。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五)抓节水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科学围绕“取、供、输、用、排”各个涉水环节,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节水载体建设,推进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

1强化水资源双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统筹江河湖泊的水量分配,明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监管指标,坚持严字当头全面推进节水,严格控制无序调水,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规定标准(对比2020年)。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2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落实城市节水管理制度,推进教育、医疗、餐饮、休闲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建设;加强节水宣传,树立节水标杆,开展节水型城市、节水型高校、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等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3、推进农业节水增效。重点开展农业节水灌溉提升工程建设,实施松涛灌区海口龙华段分干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海口市龙华区水资源管理计量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完善农业计量设施,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完成期限:2026年)

4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推进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到2025年,全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不低于4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逐年提升2%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

期限:2026年)

5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加快落实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建设,持续深化水价改革,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推进海口龙华主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计量、压力调控和供水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有效控制管网漏损,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全市城镇公共用水计量率达85%,全市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达100%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6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加强再生水、雨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和安全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合理布局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 年底前)

7、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进节水“三同时”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强化节水监督考核,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成立基层水资源管理队伍。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优海水

坚持站在整体流域水生态系统的战略高度,逐步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管理制度,持续协同推进开展入海河流治理、入海排污口监管、海洋生态修复、海上环卫等工作,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综合防治,开展“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

1加大推进入海河流治理。配合市水务部门推进电力沟、龙昆沟等入海河流整治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其他入海河流整治工作,逐步改善河流水质。到2024年,全面消除入海河流劣Ⅴ类水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水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2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强化对入海排污(水)口的监管,研究并采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监测与管理,确保入海排污(水)口持续性达标排放。到2023年,纳入清单监管入海排污口实现100%监测。到2025年,纳入清单监管入海直排口实现100%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实现入海排污口100%监测,2025年底前实现100%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海上环卫”制度。深化落实海上环卫制度,健全岸滩环卫制度作机制,构建完整的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的海上环卫队伍,实现海口市龙华区海上环卫的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目标。2026年实现亲海岸滩垃圾清除率100%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

4增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各港口码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各类型船舶排污管理,加强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全面建立和完善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完善海口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加强渔港规划,合理设置渔船停泊点,解决渔船乱停放问题;到2025年,龙华区政府统筹规划建设渔船污染物转移处置设施,建立和推行渔船污染物监管制度。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5、开展“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根据海口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有序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目标,落实“一湾一策”海湾管理保护方案,积极申报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6健全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溯源管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和溯源追究制度,开展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完成海口湾海域海洋环境容量研究。到2025年,全面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全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

坚持区级统筹、部门联动协同落实的治水工作机制,形成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强化质量的治水合力。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行政区域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挂牌现场督战,推进解决工作难度大的重点问题。各级河湖长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落实治水责任,抓好流域上下游协同、水陆域同步,推动治水成效整体提升。

(二)做好资金保障

区财政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专项任务的支持力度。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完善政府债券资金的申报管理,各部门做好要素保障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投融资模式,大力推广PPP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运营主体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推进基础设施REITs 实践探索,盘活存量资产。统筹运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推进精准对接、精准服务以及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多措并举筹集资金。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做好规划用地和环评审批等要素保障,确保“六水共治”重点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加强监督考核

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提醒、一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评、一年一考核”的“六个一”监督机制,在市治水办牵头督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成员单位职能督导、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重点事项专项督查,健全政府自查、群众举报、媒体暗访的常态化问题排查机制。加强对河湖长的实绩考核。区治水办根据治水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对治水成效明显的激励表彰,对成效不好的挂牌督办。要注意创新方式方法,避免过度留痕、多头督查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强化全民参与机制

深入广泛开展新时代治水宣传教育,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营造全民治水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作用,积极培训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六水共治”和河长制工作进社区、学校、乡村、家庭等群众性实践活动,提升全民治水的自觉意识。加强对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树立治水先进典型。发挥“12345”热线和平台的作用,加快整合治水信息平台和群众参与平台。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媒体曝光力度,推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强化全民治水的责任意识,构建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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