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6-0030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08-10 |
| 标题: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 |
| 文号:无 | 发布日期:2026-07-29 |
| 时效性:有效 |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
“十四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省水务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水务工作紧扣自贸港核心引领区建设需求,全力攻坚“六水共治”,海岛型水利基础设施网络韧性显著增强,重点领域改革纵深推进,治水管水效能全面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建设更高水平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构筑了牢固基石。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海南自贸港在封关运作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编制“十五五”规划将为我市锚定建设自贸港核心引领区、打造“六个之城”提供坚强保障,对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的意见》(水规计〔2024〕324号),水安全保障五年发展规划属于水利战略规划,是水安全保障工作在规划期内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本规划编制是深入落实《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水利部“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及《海南省“六水共治”实施方案》《海口市水网建设规划》等上位政策的具体行动,也是响应自贸港核心引领区和“六个之城”建设对水安全保障迫切需求的必然选择。针对当前防洪(潮)排涝体系存在短板、城乡供水保障韧性不足、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不高等突出短板,亟需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本规划严格对标国家、省、市相关战略部署,围绕“六水共治”攻坚任务,统筹推进防洪(潮)排涝、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治理、智慧水务等四大板块项目落地,为海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务支撑。
本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在总结评估我市“十四五”水务发展成就、研究分析水务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基础上,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借鉴融合国内外城市先进治水经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提出2030年发展目标,全面谋划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水务高质量发展思路和举措,明确“十五五”水务发展主要任务,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形成《海口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我市“十五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口水务综合性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阶段性统筹与落实,是《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中关于“增强水网的安全韧性能力”建设任务的具体抓手和措施,是指导我市今后五年水务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目 录
“十四五”期间,我市水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六水共治”(治污水、保供水、排涝水、防洪水、抓节水、优海水)核心任务,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推进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持续提升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与加强管理改革,系统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十四五”期间较好完成水务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务支撑。五年来,全市水务实施项目86个,总投资176.56亿元,期间累计完成投资79.80亿元,对水务保障体系持续增强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规划引领持续强化,顶层设计体系不断完善
“十四五”期间,我市水务工作坚持以科学规划统领水务事业发展全局,构建“中长期规划+专项方案+年度计划”三级规划体系,形成覆盖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规划闭环,重点完成《“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海口市污水处理设施规划(2021—2035年)》《海口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海口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海口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等核心规划,编制《海口市水安全保障方案(2021—2035年)》《海口市城市内涝治理三年行动攻坚工作方案(2025—2027年)》《海口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施方案》等专项方案,为水务项目建设、行业管理提供明确指引。
建立规划动态更新机制,并针对各领域突发应急等重难点事件开展专题研究,结合自贸港建设需求与水务发展实际,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内容,确保规划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为推动“六水共治”各项工作,实现水务高质量发展筑牢规划根基。水务工作始终坚持“谋项目就是谋未来”,强化顶层设计与项目谋划,“十四五”期间全市水务投资稳步增加,累计完成投资79.80亿元,其中:2024年年度投资29.75亿元,创历史新高;2025年专项债审核通过率71.4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防灾减灾体系基本成型,抵御洪潮能力显著提升
重点防洪潮工程落地见效。聚焦流域防洪与海岸带防护,完成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江东新区防潮堤与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起步区段)和龙塘镇三桥水闸等关键项目,累计整治河道7.84公里、海堤26.57公里,防洪达标率为53.52%(其中20年一遇达标率为48.19%,100年一遇达标率为74.20%),防潮达标率为66.79%(其中20年一遇达标率为41.34%,50年一遇达标率为84.34%,100年一遇达标率为84.47%),全市共建成水闸157座,进一步完善“防洪+防潮”双重防护体系,有效抵御南渡江洪水与琼州海峡风暴潮风险。
水库安全保障全面强化。开展全市水库全面鉴定,实施海口市水库灾后除险加固及防洪灾害能力恢复提升项目,完成115宗水库防洪灾害能力恢复提升建设,对全市124座中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和更新;完成水库灾后除险加固及防洪灾害能力恢复提升,消除病险水库安全隐患,规范水库运行管理,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制度。
台风灾害抵御成效突出。“十四五”期间,我市持续健全防风防汛指挥体系,完善监测预警、工程防御、应急处置一体化防灾减灾格局,不断补齐防洪排涝、海岸防潮、河道治理等短板,城市综合防灾韧性显著增强,有效防御21个台风和热带低压。2024年抗击“摩羯”超强台风期间,面对极端灾害天气,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全天候坚守防风防汛一线,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群众转移、应急值守、抢险救援等工作,层层压实防控责任,大幅降低风雨洪涝冲击,减少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灾后恢复重建高效有序,有力保障保障124座中小型水库、157座水闸及26段堤防安全运行,全面筑牢防灾安全屏障。
3.内涝防治体系不断完善,排水应急效能稳步增强
排涝能力不断提升。按照“南蓄、中疏、北排”的思路,畅通排水通道,积极推进积水点治理工程建设,完成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和龙昆沟下游整治等工程,推进金沙湾片区雨水排涝泵站项目、江东新区河口排涝泵闸建设工程建设,消除长滨路(五源河体育馆段)、滨海大道(海口港段)等主要积水点,中山南路(水务厅段、水果市场段)、长滨路(鲁能海蓝园筑路段)其他积水点/易涝点得到缓解,新增及改造雨水管渠138.2公里;目前城区排水泵站9座,排涝能力提升至172.84立方米/秒,城市排涝设施不断完善,城区排涝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基本形成涵闸控制、泵站抽排、涝水入河的排涝模式。
应急抢险能力有效提升。为强化应急排涝能力,组建25支共计385人的抢险队伍、16支党员攻坚队,配备应急电源泵车21辆、排水作业车23辆等设备,储备一批救生衣、安全警示牌等物资;建立排水防涝信息化相关系统,包含道路积水监控系统、道路水位预警系统、数字化排水管养信息系统、市智慧排水APP、GIS一张图系统等,构建“智慧监测+精准预警+快速响应”体系;联动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提前部署排水抢险工作,暴雨期间抢险力量与移动泵车可快速精准部署至积水点,道路积水消退速度显著加快,市民出行安全与城市交通秩序得到有效保障。
4.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稳步夯实,节水成效显著
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持续提升。纳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的南渡江引水工程投产运营,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主体完工,永庄水厂形成“松涛水库+南渡江”双水源互补格局;全省首座采用“地下水厂+地上商业开发”模式的江东新区高品质饮用水水厂建成通水,入选自然资源部优秀典型案例;永庄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米铺水厂自控系统升级顺利实施,主城区供水能力达84万吨/日(含地下水11万吨/日),地表水供水能力“十四五”期间提升了9万吨/日,基本满足现阶段的用水需求。整合资金1.94亿元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8.54%,主动配合推进海口经济圈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前期工作,逐步实现从“有水喝”迈向“喝好水”,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考核达标率均为100%。
灌排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共涉及省级大型灌区2处(松涛灌区海口段、红岭灌区海口琼山段)、重点中型灌区1处(南渡江引水枢纽灌区)、一般中型灌区6处、小型灌区176处,耕地灌溉面积得到稳步提升,从2011年的48.35万亩提升至如今54.99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累计建成9.37万亩,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配套率达到83%以上,基本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蓄、引、提、输、排工程网络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统筹工业节水,万元GDP水耗由39.6立方米下降到32.2立方米,降幅达18.7%;积极引导城市节水,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从9.80%降至6.98%,美兰区、秀英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验收,获评“中国节水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完成南渡江引水枢纽灌区、岭北灌区等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83提升至0.594;逐步构建多元化再生水利用体系,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至22.42%。
5.水环境治理成效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稳步提升。随着全省规模最大的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滨江西污水处理厂(近期7万吨/日)建设投产,全市累计共建成12座永久污水处理设施和5座临时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由2020年63.22万吨/日提升至87.9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基本补齐;成立污水提质增效和内涝治理项目专班,2024年11月完成建成区“源、厂、网、河”全要素排查,实现管网“家底清”,全市总建成排水管网总长度约4332公里(污水管道1539公里、雨水管道2096公里、合流管道697公里);污水收集系统逐步完善,美舍河清污分流一期、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河口溪污水提质增效一期等管网完善项目基本完工,观澜湖污水厂、长流污水厂扩建等污水处理设施正有序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大幅提升了12.7%;完成2114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整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22个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共征收污水处理费约11.25亿元,较“十三五”增加2.79亿元。
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结合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中污水收集率低、合流管网突出等问题,印发《海口市落实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生活污水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方案》,水环境质量逐步向好,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长丰沟、文圣村渠黑臭问题彻底消除,4处地表水国控断面、9处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33处城镇内河(湖)监测断面水质均值达标率100%,19条21处城市黑臭水体持续稳定达标,并对美舍河、红城湖、龙昆沟等市中心城区26处水域进行常态水体巡查。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99.58%%,全市9个直排入海污染源排放口达标率为100%。
水土保持监管持续加强。编制印发《海口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完成了《海口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工作,完成570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538宗设施验收,对水利部下发的图斑进行了核查,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84个,对127个违规项目印发整改通知书。
6.智慧水务建设初具规模,要素感知能力全面提升
初步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感知体系。水资源方面实现1516处水资源管理计量设施监测部署,对演州河、美舍河等重要河流进行动态流量监测;水安全方面实现全市124座水库水雨情监测、视频监控及大坝安全监测全覆盖,实现86处市政道路积水监控点和54处水位监测;灌溉排水方面初步完成南渡江引水枢纽灌区、岭北灌区配套感知监测,初步达成重点水务设施与关键区域的监测网络构建。
积极推动新技术与水务业务的深度融合。在管网运维领域,购置管道检测机器人、双频探地雷达等智能化设备,实现管道排查检测的自动化、精准化,大幅提升管网病害识别效率;在水质监测领域,为水质监测站配置紫外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等先进检测设备,显著提升水质指标的检测精度与响应速度。
进一步夯实智慧水务监管信息化建设。先后建成并投用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城镇污水处理厂远程在线运行监督管理系统,逐步完善城区道路易积水点监控系统,构建起覆盖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内涝防控等核心业务的数字化监管底座;基于多平台数据整合,已实现供水厂与污水厂运行数据、水库实时视频、水资源管理信息及主城区内涝监控画面等多维监测数据向省智慧水网平台的统一归集,形成上下联动的数据共享机制。
7.水经济水文化逐步融合,滨水活力持续激发
水生态价值持续释放。充分利用河湖水系生态资源,连通重要河段滨水慢行网络,美化提升滨水空间,将水岸置入居民生活,将文脉融入水网格局,以经营城市理念修复美舍河,升级两岸滨水产业,贯通美舍河下游及南渡江河口段左岸绿道;全市建成2个国家湿地公园、5个省级湿地公园,五源河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美舍河获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成功上榜2022年2月水利部公布的全国11条“最美家乡河”。
水文化宣传创新。打造3座集办公、科普、宣教于一体的河长驿站,为河长巡河、志愿服务、培训交流、基层管护等工作活动提供了新窗口;组织拍摄的“60秒看水美中国”“跟着河长去巡河”2条公益视频分别荣获第四届水利部“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活动二等奖和三等奖;龙塘大坝水文化馆建成,水城共生格局初步形成,水文化彰显,以“海口样板”书写美丽中国新篇章。
研学与志愿服务联动结合。联合海口市先锋学校及海童会组织在五源河开展研学活动;结合青年参加社会实践的希望与进行志愿服务的热情,积极联合海南大学建立了一支10人的青年志愿者水体巡查队伍,带动公众参与水生态保护。
8.压实工作责任,河湖长制提质增效。“十四五”期间,提请市第一总河湖长、市总河湖长联合签发《海口市总河湖长令(第2号)》及《海口市总河湖长令(第3号)》,针对河湖长工作责任压实、城区黑臭水体清零、河湖库水域空间管控、河湖库“四乱”问题整治等四大重点方向开展工作;对上级单位反馈的河湖“四乱”问题图斑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推进问题图斑销号工作;深化拓宽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强化“河湖长+”多元监管,印发《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广泛吸纳水上环卫、水库管护员等各方人员400余人,推动基层河湖管护队伍不断壮大,对全市373个河湖水库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长制工作全覆盖管理,2021年市河长办获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9.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监督管理效能全面提升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水土保持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0%,全过程记录审批过程;积极推动《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出台,从制度层面强化涉水行为规范;创新治水思路,实行“PPP+EPC+跟踪审计+全程监管”的模式,开启截污纳管、河道清淤、水生态修复、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提升泵站、湿地等建设;2022年市水务局印发《水务口政府投资项目及项目法人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开展项目法人考核。
执法监管力度加大,质量安全监督强化。开展非法采砂常态化巡查,印发《海口市打击非法采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打击非法采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专班,“十四五”期间各区开展重点非法盗采河段巡查和执法巡查共13859次,出动25839人次;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水务部门移交综合执法局案件共计990宗,水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制定《海口市水务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公开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69个水务项目开展质量监督,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立“日常巡检+专项排查+汛期督查”三重机制,委托第三方开展281批次在建项目安全检查,发现的1618个安全隐患全部动态清零。
深化体制创新,提高管理效能。印发《海口市排水系统“厂网一体化”试点改革工作方案》,逐步建立健全污水管网建设运维长效机制;按国家、省有关要求推进完成农业水价改革,健全领导机制和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程管护、用水管理“四项”机制;实现污水处理费票据电子化改革,2021年7月起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上线,实现“7×24小时”线上缴费。
“十四五”期间,全市水务规划实施项目86个,总投资176.56亿元,已完成项目43个,其中纳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的南渡江引水工程投产运营,实现松涛水库与南渡江双水源联合调度,供水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主体完工,显著提升南渡江下游防洪与供水能力;全省首座采用“地下水厂+地上商业开发”模式的江东新区高品质饮用水水厂建成通水,全省规模最大的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滨江西污水处理厂于2024年投产运行,极大缓解主城区污水处理压力。
总投资176.56亿元中,2020年前已完成投资19.61亿元,“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79.80亿元,未完成项目经整合优化滚动纳入“十五五”规划持续实施。
“十四五”18项规划指标中,10项指标已完成,另有3项满足省级下达指标要求,其中约束性指标均已完成。未完成指标情况说明如下:
防洪(潮)排涝板块:根据“十四五”规划指标,全市目前防洪达标率为53.52%,防潮达标率为66.79%,内涝防治标准达标率为41.4%,与城市未来发展定位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水资源保障板块:城区地表水供水能力未达规划指标114万吨/日,现状值为73万吨/日,加上地下水供水能力11万吨/日,供水能力满足现状用水需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未达规划指标0.6,现状值为0.594,已完成省级下达指标0.58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未达规划指标100%,现状值为98.54%,已完成省级下达指标9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7.18%,剩余部分因较为偏远、人口分散的地方未能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未达规划指标100%,现状值为23.11%,已完成省级下达指标23%,但离全省平均水平67.68%仍有差距,目前正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其中秀英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已基本完工。
健康水生态和宜居环境板块:城市污水厂处理能力未达规划指标113万吨/日,目前全市总处理能力达87.92万吨/日,现阶段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已基本补齐。
表1-1 海口市“十四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
类型 |
序号 |
指标 |
属性 |
“十四五”规划目标 |
2025年底值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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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潮)排涝 |
1 |
防洪标准 |
预期性 |
南渡江两岸主城区及江东新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余为20年一遇。城区主要河道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其他河道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 |
南渡江及部分中小河流仍未达标准 |
未完成 |
|
2 |
防潮标准 |
预期性 |
主城区和江东新区西部产城融合区防潮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新阜岛、海甸岛为50年一遇,其余为20—50年一遇 |
主城区及江东新区已达标,新埠岛、海甸岛仍有未达标段 |
未完成 | |
|
3 |
排涝标准 |
预期性 |
主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江东新区西部产城融合区排涝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东部生态功能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 |
主城区部分区域和江东新区仍未能达标 |
未完成 | |
|
水 |
4 |
用水总量控制(亿m³) |
约束性 |
7.92 (省级下达值为8.091) |
7.959 (2024年值) |
预计完成 |
|
5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约束性 |
22.74(省级下达值) |
18.7 (2024年值) |
预计完成 | |
|
6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约束性 |
0.5(省级下达值) |
0.5 |
完成 | |
|
7 |
城区地表水供水能力 (万m³/d) |
预期性 |
114 (不含供水一体化设备,其中主城区94,江东新区20) |
73 (不含地下水11) |
未完成 (满足现状要求) | |
|
8 |
管网漏损率(%) |
预期性 |
≤9 |
6.98 |
完成 | |
|
9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预期性 |
≥0.60 (省级下达值为0.588) |
0.594 |
未完成 (符合省级要求) | |
|
10 |
耕地灌溉面积(万亩) |
预期性 |
48 |
54.99 |
完成 | |
|
11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预期性 |
100 (省级下达值为92) |
98.54 |
未完成 (符合省级要求) | |
|
12 |
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 |
预期性 |
100 (省级下达值为23) |
23.11 |
未完成 (符合省级要求) | |
|
健康水生态和宜居环境 |
13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预期性 |
增长7 |
增长12.7 |
完成 |
|
14 |
城市污水厂处理能力 (万m³/d) |
预期性 |
113 (其中主城区96,江东新区17) |
87.92 |
未完成 (满足现状要求) | |
|
15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
预期性 |
100 |
100 |
完成 | |
|
1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预期性 |
≥90 |
90 |
完成 | |
|
17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预期性 |
95 |
100 |
完成 | |
|
18 |
水土流失率(%) |
预期性 |
≤5 |
2.56 |
完成 |
1.国家和省政府赋予海口市未来发展新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央12号文件《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原则,加快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2024年党中央赋予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海口作为海南自贸港核心引领区,正加快打造“自由便利开放之城、产城融合创新之城、低碳绿色生态之城、全龄宜居幸福之城、时尚消费活力之城、魅力海岛人文之城”的“六个之城”。上述战略定位对海口水务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低碳绿色生态之城要求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全面改善河湖水质、构建人水和谐的生态空间;全龄宜居幸福之城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供水保障和滨水空间品质提升;产城融合创新之城要求水务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布局,精准保障重点园区和现代产业体系的用水需求,探索再生水高价值工业利用新路径。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聚焦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全省“十五五”建设注入强劲动力。海口作为海南自贸港核心引领区,在口岸建设、跨境贸易、现代服务业集聚等方面承担重要功能,受惠于高水平开放政策,国际要素、商贸文旅机构及高价值产业加速向海口集聚,对水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需加快提升重点园区供排水保障能力、城市防洪排涝安全韧性及高品质滨水消费空间建设水平。“十五五”时期,海南水务发展进入了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提供高质量水安全保障打牢基础、越级提能的关键期,作为省会城市,编制和实施《规划》,对于我市全面落实相关文件的工作部署、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
2.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对海口建设提出了指导和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的会议精神,落实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要求,并探索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在极端情况下的安全韧性。
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加快完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将生态价值转化为发展动能,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将幸福河湖建设作为落实“美丽中国”战略的重要抓手。
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十五五”时期设定关键目标,强调“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并要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双碳”目标为牵引,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并提出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高效益,水务要在自身要素保障能力尚不牢固、外部资源趋紧形势下保持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为扩投资稳经济作贡献。因此必须全面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积极构建从健康河湖到幸福河湖的升级路径,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026年4月,国家顶层部署“六张网”建设,其中水网建设位列首位,通过统筹水资源配置、防洪减灾、城乡供水、生态保护,保障国家水安全、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 重点推进跨流域调水、骨干水源、灌区改造、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工程,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水不稳定等问题,为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态修复提供可靠水源支撑。
3.省市水网建设及相关水务规划为“十五五”水务发展提供了宏观指导和框架基础
“十四五”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治水工作,提出一系列关于治水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对治水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等文件,在我国治水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启动“六水共治”攻坚战,作为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第五项标志性工程,计划用五年时间实施治水三步曲。为强化各涉水规划衔接,省治水办编制了《海南省“六水共治”实施方案(2023—2026年)》,经省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省治水办印发。
国家水网建设是“十五五”时期水务发展的顶层设计,省市水务主管部门分别编制了《海南水网建设规划》《海口水网建设规划》,指导水务工作开展,实现区域统筹、地方落地的协同联动,市水务局2021年组织编制了《海口市水安全保障方案》(2021—2035年),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市水安全保障高质量建设做出战略布局和总体安排,该方案科学谋划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市水安全保障的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水安全保障的顶层设计,是指导和引领新时代全市水安全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依据。本规划是对水安全保障“十五五”时期的具体细化和阶段性落实。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的意见》(水规计〔2024〕324号),水安全保障五年发展规划属于水利战略规划,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等上位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任务,要有序纳入本规划滚动实施。按照上述要求,本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衔接《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及省、市水网建设规划、《海南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及省、市治水攻坚方案等上位规划,与《海口水网建设规划》《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海口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海口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2020—2035)》《海口市污水处理设施规划(2021—2035年)》等市级专项规划,在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上保持协调一致。同时注重与正在推进的《海口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5年)》及《海口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等规划进行横向对接,形成“多规合一、协同推进”的水务项目库,确保规划蓝图可落地、可实施、可考核。
1.防洪(潮)排涝体系仍存短板,防御韧性不足
防洪体系仍存在薄弱环节。南渡江海口段总长72.63公里,岸线长度约147公里,规划防洪标准为20—100年一遇,现状已建防洪堤全长61.20公里(达标段为51.42公里),天然岸线85.80公里,其中27.26公里天然岸坡可抵御规划标准的设计洪水,另外58.54公里仍需建设堤防;总体达标率仅为53.52%,其中20年一遇达标率仅为48.19%,尤其是左岸龙塘、龙泉、新坡三个镇的村庄和农田地处低洼地带,仍经常出现险情,洪水泛滥成灾,防洪保护体系短板仍然存在;城市重点河道如荣山河干流部分段尚未达到规划标准(50年一遇),江东新区道孟河、迈雅河等河道仍存在过流能力不足的问题;新旧沟、三桥沟等部分河流治理工程实施进度仍需加快。
防潮体系尚不闭合。全市滨海防潮体系尚未形成封闭的防潮圈,规划防潮标准为20—100年一遇,海岸线总长136.23公里,已建堤防总长97.67公里,已达标准的防潮堤长87.74公里;自然岸线长38.56公里,其中3.25公里天然岸坡达防御标准,仍需建设堤防35.31公里,总体达标率为66.79%,其中20年一遇达标率仅为41.34%,其中新埠岛东侧防潮堤尚未建设存在空白区;江东新区东寨港片区因涉及生态红线导致防潮堤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塔市、演西等堤段未闭合,东寨湾、演海等堤段现状标准仅为10年一遇(规划20年一遇),三江防潮堤年久失修。
排涝标准不高,易涝点仍然存在。城区排涝标准不高,部分已建排水管网标准低,如白龙路以西、龙昆北路以东等旧城区排水管网能力不足1年一遇,新开发区域雨水管网覆盖不到位(如药谷片区、白水塘与景山学校片区)存在空白区;强排能力不足,闸泵工程未全面覆盖,龙昆沟片区、海甸岛片区排涝泵站规模不足,龙昆沟下游滨海低洼区是全市内涝最严重的区域;截至目前,仍有海甸岛片区(五中路与福海路口、丘海大道延长线)等20个主要积水点、12个其他积水点、17个易涝点的治理项目逐步推进中。
2.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不足,节水水平有待提升
供水格局仍需优化,保障能力仍待提高。我市水源高度依赖南渡江中下游提水,调蓄能力不足,枯水期水质水量保障水平不高,儒房断面水质偶有超标。目前仅永庄水厂初步实现双水源配置(南渡江+松涛水库),但松涛补水渠道老化渗漏严重,实际补水能力受限,尚未形成100%互备;米铺、儒俊、江东水厂仍为单一水源(均取自南渡江),一旦发生突发水质污染或极端干旱,城市供水将面临断供风险,原水保障韧性严重不足。城区四座主力水厂中,永庄、米铺长期超负荷运行;江东高品质水厂虽已通水,但因配套管网瓶颈,产能未完全释放,整体缺乏应对水质风险时降负荷运行的安全余量。现有配水干管老化失修、管径偏小,水厂间缺乏大管径互联通道,跨区域调配能力薄弱。此外,农村地区规模化供水覆盖率仅23.11%,远低于全省67.68%的平均水平,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亟待加速。
供水管渠有待完善,节水水平仍需提高。白莲东分干渠向永庄水库的供水渠道渗漏严重,南渡江龙塘坝向主城区儒俊水厂输水的原水管运行30年以上,爆管频发;城市供水整体老旧管网占比较大,入户管网老化严重,部分管材材质不符合国标,局部管径小造成管网末梢水压低,管网韧性不够;灌排设施配套工程存在短板,如丁荣灌区、黄竹分干渠昌旺段渠系老化破损与渗漏现象严重,制约了灌溉用水效率和农业生产保障能力。
3.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不高,厂网配套短板突出
排水管网密度不足且存在缺陷,河道水质仍未稳定达标。污水主干管仍不完善,建成区查明仍有约60处因道路断头、规划道路未建成导致管道断头,椰海大道、新大洲大道等路段存在污水管网瓶颈或缺失,主城区仍存在管网空白区约3.1平方公里,污水管密度为每平方公里建成区3.03公里,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距离全省要求2027年达75%污水收集率目标仍需提升。市政道路合流管占比仍有14.1%,排水户合流制占比高达51.7%,美兰、龙华主城区等区域的排水管网建设年代较早,城中村及多数老城区仍为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污水收集效率不高,且存在错接、缺陷等问题,雨季有17.4%的污染物负荷溢流进入河道,龙昆沟、电力沟、秀英沟、荣山河等局部河段存在季节性水质超标问题,目前市级监测各河道虽然全年平均污染物指标达标,但雨季偶发水质超标问题。
污水处理系统整体效能仍需提高。雨季大量雨水混入污水管网,旱季也存在外水(清洁基流、河水、施工降水等)进入污水处理厂,降低污水处理效能,2025年全市污水处理厂站实际处理量为87.92万吨/日,而主城区的供水量仅75万吨/日,外水入侵导致污水处理量高于供水量,白沙门一期、江东等12座污水厂进厂污水平均BOD5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不高;污水处理设施时空分布上仍存在缺口,雨季合理截流量下的收集处理能力不足,而冬季外来人口量激增,污染负荷增加量比平时高出13.5%,污水系统也缺少对此部分规模的考虑;污水厂、泵站、管网等事权不统一、管理主体多元、规划建设不一致、协调运行难同步,流域“厂、网、河、源”等水务设施未有效实现统筹管理。
水土流失局部问题存在,生态廊道质量下降。生产建设活动造成人为水土流失风险,水土保持管理能力仍待提高;8条骨干生态廊道普遍面临河流生境及廊道质量不高、生物多样性不足、生态服务功能退化等问题,河道管理范围线虽已划定但仍存在河道受农田侵占、建设用地侵占的风险,致使水生态空间受挤压,水源地流域范围内面临农业面源污染风险。
地下水历史超采遗留问题与生态风险未消除。沿海新港、万绿园、东寨港等区域因过量开采存在海水入渗污染承压水的风险;羊山地区作为海口地下水“水塔”,过度开采导致城区地下水补给不足,漏斗范围有扩大可能。
4.智慧水务建设基础薄弱,感知与业务体系不完善
监测感知体系覆盖不均,远程集控能力亟待强化。目前我市仅在水资源管理及水库水雨情监测方面相对完善,但排水管网及河湖水系运行状态监测存在缺失,监测覆盖面仍存在较大缺口,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应用仍有较大空间;现有大中型水闸、泵站普遍存在设施老化、自动化运维能力薄弱等问题,小型闸门数量众多且空间分布零散,难以实现自动化、集中化、智能化统一调度。
水务数据治理工作滞后,业务应用体系不完善。现有数字化监管底座虽覆盖核心业务,但数据价值挖掘与业务融合不够,未形成完整决策支撑体系;市级水务知识共享平台缺失,各系统数据标准不一、关联度低,与省平台仅实现单向数据上传,海量监测数据价值难挖掘;此外,智慧水务应用起步晚,“四预”能力体系未完善,水资源调配、防洪等领域决策仍以经验为主,智能化不足。
5.体制机制创新不足,政策落地效能有待提高
水务管理统筹效能仍待提高。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如污水处理厂、管网、河道分属不同主体,缺乏建管并举的协同,系统整体效能不高,项目规划、建设与后期运维需求割裂等;水务监管基础依然薄弱,体制机制尚未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的智慧化监管手段尚未充分发挥作用,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缺乏高效的管理标准规范;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亟须加强,水利科技创新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率、水利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制约了水利科技现代化建设。
水价改革总体进展需加快。水价核算标准规范亟待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尚未健全,水务项目公益性强、收益低,主要依赖政府投资,目前市场主体参与不深,水务建设资金保障不足,制约重点项目推进与长效运维。
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海南自贸港核心引领区和“六个之城”建设目标,坚持以“六水共治”为统领,紧扣中国式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主题,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系统构建与高水平自贸港相匹配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十五五”时期是自贸港封关运作的首个五年,也是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贸港、推动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关键阶段。海口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要求,落实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擘画新时期自贸港核心引领区建设新蓝图”的目标,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高水平保护,全面推动治水工作系统化、精细化、现代化,实现水安全韧性新提升、水环境质量新改善、水务治理能力新突破,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提供坚实水务支撑。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农业、工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增效,严控用水总量和强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支撑高质量发展。
韧性安全、系统治理。将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刚性约束,统筹防洪(潮)、排涝、供水、生态环境等多重目标,系统提升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灾害防御能力,遵循流域系统治理理念,落实污涝同治,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加强水务规划与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等规划的衔接,实现水务设施适度超前布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绿色理念贯穿水务工作全过程,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系生态品质,建设幸福河湖,严控地下水开采,推动再生水利用,构建人水和谐的生态格局。
改革创新,智慧赋能。深化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健全市场化机制,激发各类主体参与水务建设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自贸港建设要求的制度体系,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水务精准化管理和协同调度水平,为水务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把满足人民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作为水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公众参与治水实践,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提升水务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获得感。
——“十五五”规划目标:到2030年,基本补齐水务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建成与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防洪(潮)排涝安全体系基本建成无短板,城市防御韧性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落实,地下水开采得到控制;水源格局和供水厂网系统持续优化,供水体系稳定保障、城乡水质优良;污水处理系统效能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进一步加强,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显著;滨水消费新业态、涉水文旅文化融合、蓝碳经济等水经济初具规模,水美经济惠民效果持续显现;智慧水务建设初见成效,现代化水务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防洪(潮)排涝方面:基本补齐水安全短板,防御韧性持续提升,推动南渡江干流河口段(主城区及江东新区段)、荣山河干流及江东新区等主要河道防洪工程建设,全市防洪达标率不低于65%;持续推动主城区、江东新区西部产城融合区防潮堤达标建设,防潮达标率不低于75%;重点提升主城区、江东新区西部产城融合区内涝防治标准,消除内涝积水点不少于20个,整体防洪(潮)排涝能力显著提高。
水资源保障方面:深入实施节水行动,严控地下水开采量,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全市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省厅下达指标控制,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602,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推进多源互补的城乡供水体系建设,提高原水保障,推动城区主要水厂互补互通,提升主城区供水能力至108万吨/日,提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至不低于80%,水资源节约和供水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水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巩固治污成效,持续推进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及提升城市管网密度以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率;逐步完善雨污分流体系,逐步提高主要污水厂的进厂污水BOD5浓度达标;开展河湖水环境治理,加强水源地保护,河湖水质长治久清,重点河(湖)水质达标比例持续提高至9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河湖生态流量有效保障,重要生态廊道质量得到提升,水土流失有效治理,水土保持率不低于97.42%,美丽健康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全面推进建设幸福河湖。
水务智慧化方面:依托省级智慧水网平台能力,搭建海口数字孪生水网综合应用,逐步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感知体系,实现重点水务工程监测范围基本覆盖,逐步为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调配等核心调控业务“四预”功能的实现提供基础底座。
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进一步优化落实河湖长制,提高跨部门跨层级统筹效能;依法治水管水机制更加健全,持续加大落实“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深化水价、水权改革,建立节水激励机制;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
——2030年远景目标:基本形成现代化的水安全保障体系,高质量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保障及防洪保安能力显著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能力、防洪(潮)排涝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智慧化管理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域治水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助力海南自贸港核心引领区高质量发展。
(四)规划指标。根据国家、部委、省等要求,结合我市作为自贸港核心引领区的目标定位,形成本次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总体指标体系,共设立包括防洪(潮)排涝、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智慧水务等四大类共计16个指标。
表
3-1 海口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指标
|
指标分类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5年 |
2030年 |
指标性质 |
|
防洪(潮)排涝板块 |
1 |
防洪达标率 (防洪标准为20—100年一遇) |
% |
53.52 |
65 |
预期性 |
|
2 |
防潮达标率 (防潮标准为20—100年一遇) |
% |
66.79 |
75 |
预期性 | |
|
3 |
消除内涝积水点个数 |
个 |
/ |
20 |
预期性 | |
|
水资源保障板块 |
4 |
用水总量控制 |
亿m3 |
7.959(2024年值) |
8.091 |
约束性 |
|
5 |
万元GDP用水量 |
m3/万元 |
32.2(2024年值) |
30 |
约束性 | |
|
6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m3/万元 |
5.3(2024年值) |
4.9 |
约束性 | |
|
7 |
再生水利用率 |
% |
22.42 |
25 |
预期性 | |
|
8 |
供水能力冗余度 |
/ |
1.04 |
≥1.20 |
预期性 | |
|
9 |
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 |
% |
23.11 |
≥80 |
预期性 | |
|
10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0.594 |
≥0.602 |
预期性 | |
|
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板块 |
11 |
重点河(湖)水质达标比例 |
% |
90.9 |
95 |
预期性 |
|
12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 |
74.4 |
80 |
预期性 | |
|
13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达标规模占比提升率 |
% |
/ |
5 |
预期性 | |
|
14 |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 |
% |
95 |
≥95 |
预期性 | |
|
15 |
水土保持率 |
% |
97.41 |
≥97.42 |
预期性 | |
|
水务智慧化板块 |
16 |
重大水利工程数字化率 |
% |
/ |
≥80 |
预期性 |
*相关释义如下:
一
、防洪达标率:南渡江防洪段中,达标堤防与岸线长度占堤防总长度的比例,南渡江两岸主城区及江东新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余为20年一遇。
二、防潮达标率:防潮堤防中,达标堤防长度占堤防总长度的比例,以海岸带总长136.23公里为基数,主城区(海甸岛、新埠岛除外)和江东新区西部产城融合区防潮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新埠岛、海甸岛为50年一遇,其余为 20年一遇。
三、消除内涝积水点个数:动态消除城市内涝积水点的个数。
四、再生水利用率:污水处理后被再次利用的水量与污水处理总量的比率,用于衡量水资源利用效率。
五、供水能力冗余度:城区最大供水能力/最高日需水量。
六、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设计供水规模≥1000立方米每天或服务人口≥1万人的供水工程(含城市管网延伸)所覆盖的农村人口比例。
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
八、重点河(湖)水质达标比例:海口市河长制水体监测表的河湖名录中,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个数占比。入海河流的水质监测要注意盐度要求,根据国家标准GB/T 15918-2010,盐度≥2PSU定义为海水;盐度介于0.5PSU至2PSU之间的水体属于过渡水体(如河口区),具有半咸水特征。海水、半咸水不适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河流入海口地表水监测采样时,应该结合潮位情况,确保采样的盐度小于0.5PSU。
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向污水处理厂排水的城区人口占城区用水总人口的比例:按《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制度》核算。
十、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浓度达标占比:主要污水处理厂BOD5进厂浓度达标日占比,指达标日规模占总年处理量规模的比率提升率。
十一、水土保持率: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区域国土面积的比例。
十二、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指海口市内省级重点河流生态流量考核断面达标的个数占比。根据省水网规划,海口市范围内有生态流量考核的重点河流有南渡江1条。
十三、重大水利工程数字化率:大型水库、大型灌区、3级及以上堤防、重大引调水工程等重大工程实现数字化占工程总数的比例,按省级下达指标。
(一)聚焦堤防达标建设,构筑防洪抗潮安全防线。以南渡江为核心防洪屏障,以西海岸片区和江东新区为重点防护区域,通过南渡江(海口段)现有堤防达标提标建设和空白区完善等工程构建连续完整的防洪岸线,提升荣山河、道孟河、迈雅河等各独流入海河流的整体行洪能力;北部海堤以主城区、江东新区西部起步区海堤建设为核心,向沿海口湾、东寨港等滨海区域延伸,通过补齐无堤段短板、提升加固已建堤防,筑牢滨海防洪防潮第一道防线。
1.协同推进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海口段)。结合南渡江流域“以泄为主,上蓄下泄,堤库结合”的防洪体系,依托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有序推进南渡江(海口段)干流防洪堤达标提标建设总计23.41公里,补充完善堤防建设短板,构建连续完整的防洪防线,保障海口段行泄通道畅通。针对堤防空白区开展防洪堤建设:东山镇段两岸、龙塘大坝上游至巡崖河河口段、龙塘至新坡段、儒范水闸至龙塘大坝下游段左岸沙田洋段、右岸玉仙东村建设16.71公里,达到20年一遇的规划标准;加强河段堤防达标建设,对黑山村至海瑞大桥段防洪堤提标建设4.46公里;加强龙塘大坝下游右岸及沿线江东水厂原水管的管护。支流方面重点建设新吴溪秀英段堤防建设工程2.24公里至20年一遇的规划标准,与上游澄迈县已建堤防形成闭合;结合上游松涛水库自然蓄洪和中游迈湾水库错峰调洪,提升南流江流域(海口段)防洪达标率至65%。
2.推动重点河道综合整治。针对西海岸片区和江东新区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完善重点河道防洪工程建设,并推动河道整治与城市生态景观、区域建设统筹开展。对不满足防洪标准的荣山河干流及那卜河、那甲支河等支流、五源河流域开展综合整治,推进建设西海岸水系综合治理(一期),治理总长度约28公里,并同步加快谋划二期工程建设,为海口“西拓”战略打下坚实的水安全基础;推动海口临空经济区水系整治工程—I期治理工程、海口市长丰一支沟及美涯连通渠水系连通工程,完善重点防洪通道建设;继续加快江东新区迈雅河水系整治(一期)等8个水系建设工作,通过清淤疏浚、护岸加固、水闸建设及卡口点治理等措施,提升江东新区整体防洪安保能力。
3.开展海堤达标建设与生态化改造。以主城区和江东新区为重点,完善沿海防潮体系,统筹考虑与生态保护、滨水景观的协调性,建设满足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要求的生态海堤工程。适时推动南渡江入海口新埠岛防潮堤建设工程,优先实施东堤空白区新建4.83公里并配套建设相应闸站,达到50年一遇防御标准;同步推进海甸溪防潮堤加固工程:其中左岸建设长度为4公里,防御标准为200年一遇,右岸建设长度为5.32公里,防御标准为50年一遇;对标准偏低的东寨湾段、演海段海堤提标改造至20年一遇标准,对损毁失修的三江段海堤进行加固,总建设长度11.12公里。经建设防潮达标率可达75%,海堤应充分考虑集防浪消浪、生态修复与滨水景观协调的复合生态海堤工程建设,在全面提升风暴潮灾害抵御韧性的同时,促进海岸带生态保护与滨水空间品质提升。
4.加强水库库容管理,优化调整水库防洪库容。加强水库的库区管理,复核划定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复核库容曲线,提升兴利、防洪库容和提升流域水资源利用率,优化水库库容调度管理,推进水库(群)防洪优化调度、联合调度研究,完善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重点针对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库复核库容曲线,复核划定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防洪兴利效益充分发挥;结合红城湖、金牛湖等调蓄设施及水库防洪功能的挖潜研究,提升全域雨洪调蓄协同能力,实现蓄洪错峰提升下游河道防洪能力。
5.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水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持续加强依法治水管水。加强水务依法行政,切实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持续加强涉水事务管理。加强江河湖库管理,健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水域空间管控,规范采砂活动;完善相关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坚持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加强对人为缩窄河道行洪断面、非法侵占河湖等突出问题的排查治理。
消除风险隐患,完善灾害防御体系。推动构建责任落实、决策支持和调度指挥“三位一体”并适应极端天气的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加强加快防汛“四预”能力建设,完善预警发布机制,做好洪水、内涝等灾害的预警发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主动对接全省洪水风险图编制及洪水风险区划更新成果,视情完善市级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完善超标准洪水风险控制,研究优化流域临时滞洪区的设置,研究临时淹没区分区和运用方案,制定临时淹没区管理办法和运用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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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防洪(潮)板块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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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潮)板块重点项目共计6项(配合省水务厅推进的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海口段)10个项目未计入),重点河道治理工程5个,海堤建设项目1个,总投资35.42亿元,部分重点工程如下: 重点防洪(潮)工程:西海岸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江东新区水系整治工程、东寨港片区堤防达标提升工程、海口临空经济区水系整治工程—I期治理工程、海口市长丰一支沟及美涯连通渠水系连通工程、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防洪排涝工程一期等; 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海口段):南渡江海口市综合治理龙塘至新坡段防洪工程、南渡江入海口新埠岛防潮堤建设工程(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堤防灾后修复工程)、黑山村至海瑞大桥段堤防提标改造工程、南渡江入海口海甸溪防潮堤加固工程、秀英区东山镇段两岸防洪护岸工程、巡崖河河口至龙塘大坝上游右岸防洪工程、机场联络线至龙塘大坝下游护岸工程、秀英区新吴溪秀英段堤防建设工程等。 |
(二)多措并举重点攻坚,构建有韧性的内涝防治体系。根据“分区防控、蓄排结合、污涝同治”的总体思路,科学构建“南蓄、中疏、北排+应急保障”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南部蓄洪,利用羊山水库、永庄水库等调蓄工程削减城区径流峰值;中部优化排水分区进行分流,通过水系联通实施高水高排打通排涝出路,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及雨水断头管路段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工程释放合流制管网排涝空间,提升排涝能力;北部强排,加强排涝泵站建设强化高潮位时强排能力,全面提升防涝安全水平。
1.优化排水分区,加强排涝通道建设。海口地处海滨平原,北部城区中心地带地势低平易受海潮倒灌和排涝河道基本为感潮河道,河湖水系自然调蓄能力较低的影响,排涝设施不完善,极易发生城市内涝。需进一步优化排水分区,打通排水出路实施高水高排,对存在“卡脖子”的水系清淤疏浚,构建畅通高效的排涝通道。通过实施红城湖至美舍河分流排涝工程、琼山区河口溪排水防涝工程增加新的排水出路,新建800米排水箱涵,拓宽河口溪并新建排涝泵站,解决过流能力缺口达23%的龙昆沟排水压力;针对美安科技城物流园片区雨水漫流、排水不畅的问题,重点推动美安科技新城那甲河改造工程,沿疏港公路东侧绿化带向北穿过南海大道新建河道1.16公里,将积水接入城市主干排水通道,全面提升排涝水平。
2.聚焦管网,完善城市排涝设施建设
按照“三片一点”(美舍河片区,电力沟、海关沟片区,龙昆沟片区,西海岸“二线口岸”)的总体部署,推进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实施雨水管断头管路段及老旧管网改造建设,逐步将城区管网标准提升至3—5年一遇;加快推进《海口市城市内涝风险评估》编制,全面摸清内涝风险底数,为精准治理和科学调度提供依据。
针对现有标准偏低的雨水管网,按3年一遇标准实施系统性改扩建;对管网覆盖不到位的江东新区、高新区等区域按照5年一遇标准新建雨水管网,结合治污工程实施雨污分流,释放合流制管网排涝空间和加强末端截污闸门管控;特别是针对市区157座水闸多头管理、调度分散、远程控制率低导致暴雨开闸不及时引发内涝的问题,建立市级统一调度指挥体系,厘清各单位闸门管护权责,修复老旧闸门并加快闸门智能化改造和远程控制系统建设,统一启闭、快速响应,从源头解决开闸不及时引发的内涝问题;加强排涝泵站建设,强化城市低洼地区及外海高潮位时强排能力,重点通过和平路、白水塘排涝泵站工程的建设,着力解决和平南路、白水塘等地块的内涝积水问题,完善排水设施体系建设,并通过建设海口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中心,提升应急排涝能力(目标20万立方米/小时)。
3.蓄排结合,重点攻坚积水点改造。结合城中村改造及片区开发,系统推进积水点治理、河道整治及水系联通,巩固骨干水系调蓄能力,通过水系连通、建设海绵型城市公园、新增调蓄池等措施,提升城市水面率不低于8%,协同发挥“小排水”(雨水管网)与“大排水”(骨干河、湖网)体系效能。根据内涝风险评估结果及红城湖、金牛湖等调蓄设施工程,加强城市蓄水空间扩容研究,结合规划用地依托水体或公园、绿地建设雨水调蓄设施,以及地下建设的调蓄池,发挥削峰调蓄的作用。“十五五”期间加快积水点改造工作:根据《海口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及《海口市内涝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结合“一点一策方案”,着重完成20个主要积水点治理;结合城市建设动态及其他工程,按计划推进8个其他积水点及9个易涝点治理,对剩余4个其他积水点和8个易涝点加强管理措施,全面缓解城市内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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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排涝板块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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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内涝治理项目15个,其中排涝通道建设项目3个、排涝设施完善项目12个(管网完善项目4个、易涝积水点治理8个),总投资20.22亿元,部分重点工程如下: 排涝通道建设:红城湖至美舍河分流排涝工程、琼山区河口溪排水防涝工程、美安科技新城那甲河改造工程一期等; 排涝设施完善:新海港片区“二线口岸”集中查验区配套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海口江东新区灵山镇排水防涝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海口江东新区排水管网改造及完善工程、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周边片区排水管网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和平路排涝泵站项目等。 |
(三)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提升节水水平。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与用水效率红线,强化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通过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措施,全面提升节水水平,同时逐步加大非常规水利用,提升全市再生水利用率。
1.强化用水总量和效率双控。严格取用水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规划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及审查、取水许可审批等工作,围绕用水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8.091亿立方米)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可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等方面:一是通过计划用水、用水计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型社会与城市创建等行政管理手段提升节水效能;二是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持续推进节水型器具普及,加快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合同节水、水效领跑等工作,全面落实水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三是持续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市公众节水知晓率与参与度。
2.农业节水增效,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
针对灌区渠系破旧、渗漏等问题(多为九十年代建设,存在未完工、防渗率低、老化破损问题),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点启动丁荣灌区、凤潭灌区、南洋灌区、铁炉灌区、风圯灌区等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红岭灌区红明、东昌农场片区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至0.602,保障总灌溉面积达13.04万亩;配合推进松涛灌区海口段(白莲东分干渠及黄竹分干渠渠系)续建配套建设;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灌区斗口以上干支渠及渠系建筑物等水利设施损毁(或未开口渠段)摸排,对斗渠衔接部分做好会商审查,建立常态化损毁摸排修复管护机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推广喷灌、微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促进节水灌溉区域化、规模化发展。试点推动“渠道+光伏”建设,减少渠道水分蒸发实现节水效果,通过清洁能源开发探索“以水养水”新路径,是水务基础设施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的落实。
强化农业用水应急保障,提高极端天气下灌溉用水保证率及降低破坏深度。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保障松涛水库、红岭水库等以具备灌溉任务的外部水源调度及补给;建立健全旱情监测预警平台,完善应急响应预案,预先做好市内如永庄、风圯等水库的预蓄水工作,在地下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区域,应急打井或修复利用原有的老水井,抽取地下水补充灌溉水源;在水源可及但缺乏提水设施的区域,紧急调配抽水机、发电机、输水软管等设备,从就近的河流、水库、山塘抽水。
完善农业用水计量体系,推动智慧灌区建设,数字孪生灌区是提升农业灌溉效率的重要手段,海口将依托现有智能计量设施,同步推进灌区信息化改造,逐步构建智慧灌区管控体系。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与节水成效挂钩的精准补贴与奖励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规范水价核定和水费收缴,建立农业水权交易、合同节水管理等制度机制探索,全面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与管理水平。
3.工业节水减排,加快产业结构改造升级。树立“以水定产”的理念,加快构建符合“六个之城”战略定位的绿色产业体系,合理调整工业布局与结构,实施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动重点企业定期开展用水审计与水效对标,重点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积极推进企业和园区水循环梯级利用,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30年,力争实现非农规模以上用水在线监测计量率达95%,万元GDP用水量由32.2立方米下降至3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维持在4.9立方米。
4.城镇节水降损,创建节水型城市。科学制定和实施管网改造技术方案,加大新型防漏、防爆、防污染管材的更新力度,逐步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和管网漏损治理,启动海口市主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系统治理工程(一期)、城中村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维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在7%以下;加快城乡供水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及新建小区推进节水型器具、设备的普及与应用,启动琼山区南部供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及各老旧小区供排水管道改造工程;严格管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及特种行业采用循环用水技术,并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
5.加大非常规水利用,提升全市再生水利用率。推进城镇节水改造与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流域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编制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实行非常规水源配额管理;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鼓励有效使用再生水;在高耗水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针对我市水厂尾水标准不高及工业用水仍远低于生态用水的实际用水现状,通过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与水质稳定保障项目,提高尾水标准满足生态补水与市政杂用基础水质要求;以五源河等湿地生态用水、水质波动河道生态补水为核心,实施再生水生态补水专线工程,并聚焦道路冲洗、绿化浇洒、建筑施工、消防备用四大场景;建设再生水取水点、临时供水装置、支管接驳节点,覆盖主城区、重点园区、主干道及公园绿地;推动滨江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逐步提升海口再生水利用率至25%。出台海口市再生水利用管理细则,明确市政杂用、生态补水强制使用再生水要求,建立分质定价、计量收费、考核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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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节水板块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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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板块重点项目13个,其中管网漏损治理及更新改造项目6个,再生水利用项目1个,灌区节水改造项目6个,总投资31.07亿元,部分重点工程如下: 管网漏损治理及更新改造:海口市主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系统治理工程(一期)、海口市城中村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琼山区南部供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琼山区美舍河片区老旧小区供排水管道改造工程、琼山区红城湖片区老旧小区供排水管道改造工程、琼山区南部供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等; 再生水利用:海口市滨江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 灌区节水改造:丁荣灌区、凤潭灌区、南洋灌区、铁炉灌区、风圯灌区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红岭灌区红明、东昌农场片区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秀英区永兴镇东城水库灌溉引水项目。 |
(四)筑牢供水安全基础,构建多源互补的供水格局。按照“多水源、大水厂、强管网、高品质”的思路从原水保障、水厂提能、管网联通、农村供水品质提升四方面提升供水安全保障。优化水源格局,因地制宜推进水厂增产扩建及厂间互联互通工程建设,提高水厂冗余度,完善供水管网覆盖,增强城市供水系统韧性与可靠性,夯实水厂至住户间的供水网络“最后一公里”,提升城乡居民用水品质与应急保障能力。
1.优化水源格局,提升原水保障能力
针对南渡江单一水源依赖度过高、备用水源严重不足的突出问题,需加速构建“一江多源、互为备用”的安全供水格局。结合江东新区及主城区的用水需求增长,持续完善多源互补的水源格局,在加快推进白莲东分干渠及黄竹分干渠渠系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恢复并发挥其向永庄水库的引水功能的同时,同步推进江东新区引水工程建设,为江东水厂扩建及后续供水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加速推进南渡江龙塘坝引水工程修复已运行30年的龙塘原水管,不仅解决老旧管道的高运行风险,更有助于为儒俊、江东等水厂引入双水源保障。立足海南省水网总体布局,重点协同推进迈湾水库直供海口市主城区、江东新区等核心功能区的前期研究,力争将西线松涛、中线迈湾、东线红岭三大区域水源逐步纳入海口城市供水体系,真正形成“一江多源、互为备用”的战略水源新格局。
开展水库水源挖潜研究,适时推进水库清淤及扩容联通方案研究,重点针对具有供水任务的永庄、凤潭等中型水库;同时开展将风圯等水库作为东线红岭水源重要转输节点的研究,分析将其作为江东新区等地区备用水源地的可能性。将现有地下应急机井科学关停并转为战略备用水源等相关研究,并结合全市水资源承载力评估,构建“平急结合、调度灵活”的城市应急供水体系,加强南渡江东山、龙塘等关键取水断面的水质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原水供给安全性。
2.加强主城区供水能力,提高供水安全冗余度。随着海南自贸港核心引领区的提速建设,我市常住人口将持续增多,海口水网规划预测至2035年多年平均生活需水和工业需水量达6.34亿立方米,随着江东高品质饮用水厂(规模20万吨/日)的投产,永庄、米铺2座水厂常年超负荷运行的情况有所缓解,但全市水厂产能冗余度仍需提高,按“江东水厂供水主城区、联合儒俊水厂替代米铺水厂”思路,推进水厂增产扩能及厂间互联互通工程建设,推动儒俊水厂增产(保障22万吨/日)、江东水厂增产(至24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提升主城区供水能力至108万吨/日,供水能力冗余度至1.20,推进水厂厂际供水主管连通工程,实现水厂调度科学化与用水互补调峰,同时开展江东水厂扩建工作的前期研究;将江东地区的高品质水源引入主城区,以提升城区的供水能力,填补米铺水厂供水服务范围,从而实现米铺水厂产能替代,提升城区供水系统的调度灵活性;强化应急供水保障能力,通过松涛水库水源与南渡江水源互补、市区各水厂互联互通及深度处理工艺改进,提升对有机物、藻类及其代谢产物的去除能力,确保出厂水质稳定达标。同时通过市政供水逐步置换11万吨/日地下水取水,关停常规地下机井并将地下水转换为应急备用水源,结合水库扩容联通及联合调度,提升城区应急供水保障。
3.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完善供水网络覆盖。完善供水管网建设提升配水能力,增强区域供水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重点开展主城区供水干管更新改造工程(一期至三期)、江东新区供水管网改造及补建等项目,提升管网全覆盖和联通性,并通过消防供水救援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用水品质与应急保障能力;依据《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范(DB4601/T10-2024)》,下大力气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并推动移交专业机构统一运维管理,实施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一期),依据《海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抄表到户”“建管合一”夯实水厂至住户间的供水网络“最后一公里”,推动用水抄表到户工作三年内完成,取得实质性突破。
4.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提升农村供水品质。农村供水紧扣“城乡供水一体化”与“集中供水规模化”原则,通过推动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覆盖的基础上,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提升农村规模化供水率。结合《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农村供水“3+1”模式,按照建大并中、减量整合原则,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工程规范化及统一管理,实施秀英区、美兰区、龙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提升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率共计约27%;同时积极配合推进海口经济圈规模化供水工程,提升规模化供水覆盖率约34%,助力优质供水系统向乡村延伸及管网入户,2030年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率比例提升至80%。针对尚未实现规模化供水的村镇,全域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落地实施,统筹开展水源、净水消毒、水厂及泵房构筑物、输配水管网、水质监测五大环节标准化建设,攻坚补齐规模化供水20%的空白区域。非保留村庄以维持现状、保障基本用水为原则,通过定期检修维护和应急送水保障等兜底措施,确保搬迁过渡期内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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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城乡供水板块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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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板块规划重点项目16个(配合省水务厅推进的2个项目未计入),其中原水工程2个,供水厂扩能项目1个,供水管网及设施工程13个,总投资41.67亿元,部分重点工程如下: 原水工程:江东新区引水工程、南渡江龙塘坝引水工程; 水厂建设:儒俊水厂、江东水厂增产及配套管网工程; 管网配套工程:海口市主城区供水干管更新改造工程(一期、二期、三期)、江东新区供水管网改造及补建项目、海口市厂际供水主管连通工程、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海口市消防供水救援能力提升项目; 农村供水工程:秀英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城中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美兰区演丰镇沿海村落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美兰区灵山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美兰区东南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琼山区甲子镇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 |
(五)系统攻坚污涝同治,提升“厂网一体化”治污效能。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管网补短板为重点,坚持“系统治理、污涝同治”,采用“控源、截污、调蓄、净化、智慧管控”五位一体的模式,系统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逐步完善、修复全市排水管网建设,同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持续提升污水处理整体能效,有序推行“厂网一体”“按效付费”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厂网建设运维长效机制。
1.雨污分流污涝同治,推进污水系统收集。狠抓存量管网排查修复,全市市政排水管网目前总长度4332.6公里,重点查清外水入侵、雨污混接错接等排水系统“旧疾”并建立问题清单,以系统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为重点,加快全市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步伐。按“西部、中部、东部”三大组团统筹实施流域治理与管网工程,提升各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实施片区管网完善与更新工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0%。重点推进源头截污和管网修复,新建调蓄设施,要坚持“源头防控、过程治理、末端监管”一体发力,构建源头—过程—末端的协同系统。
(1)西部组团(荣山河、五源河分区)
荣山河分区内,滨海大道、永庆大道等存在雨污混流系统问题,部分景观水进入污污水系统,降低了长流污水厂进厂浓度。荣山河分区通过实施海榆西线及长流镇墟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长流污水厂“一厂一策”项目(二期)、那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及改造污水管,完善片区污水收集系统。
五源河分区污水系统尚未完善,长丰沟支渠流域内排水管网单元缺少接驳条件,部分市政管网存在错混接及管道缺陷隐患等问题,五源河分区实施秀英永桂工业片区管网完善工程,实施管网隐患缺陷更新改造。
(2)中部组团(秀英沟、电力沟)
中心城区污水溢流问题突出,为有效缓解处理压力减少溢流,启动秀英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前期研究工作,有效缓解现状污水厂超负荷运行的处理压力。秀英沟上游片区存在合流区域、雨污错混接及污水溢流现象,实施秀英区连通沟片区综合治理项目,补齐管网短板。
电力沟片区雨污水管道尚未完全覆盖,有37条道路缺少雨污管网,存在错混接情况,以及管网结构性缺陷。雨季大量污水排入海口湾,造成水体污染。分区内实施电力沟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新建滨海大道、滨贸西路等道路雨污水管道,进行管网错混接改造,并且在城中村、老旧小区实施截污纳管。
(3)中部组团(龙昆沟)。龙昆沟流域现状以雨污合流为主,错混接现象较为严重,雨天污水溢流河道、污水管网收集不完善,同时还存在城市内涝积水点。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交通出行和人居卫生环境。片区实施红城湖片区隐患排水管道维修及升级改造项目、道客沟片区、海关沟流域清污分流项目等七项工程,进行排水管网完善、隐患修复及内涝点整治。
(4)中部组团(海甸岛、新埠岛)
海甸岛片区管网破损问题突出,并且存在淤积现象,雨季雨水入侵污水系统严重。实施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修复管网破损,实现管网分流及清淤。
新埠岛片区内存在断头管及错混接现象,并且有部分管网存在缺陷。实施新埠岛片区排水管网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新埠岛片区污水提质增效改造工程,打通断头管,实施错混接改造,完善管网系统。
(5)中部组团(美舍河、响水河)。区内现状污水管网存在管网缺陷、错混接及断头管问题;部分污水主干管常年高水位运行导致污水冒溢,另外白水塘片区污水主管主要为涌边截污管,存在外水入侵,导致系统水质浓度低。实施白水塘上游片区污水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丁村污水处理厂片区污水完善工程等项目,实现污水系统完善,消除管网空白区,完成雨污分流。
(6)东部组团。江东新区水质净化中心服务范围内存在雨污水混错接现象,外水进入污水管网,并且由于市政配套设施与地块开发建设不同步,导致污水漏接现象,桂林洋开发区同样存在断头管以及混错接问题。实施江东新区排水设施完善工程(一期),桂林洋开发区市政排水管网完善提升项目,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升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厂进水浓度。
2.提质增效,完善污水处理系统
扩容扩建,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效。现状全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87.92万吨/日,进水BOD5浓度达98.5毫克/升。任有12座污水处理场站进厂平均BOD5浓度低于100毫克/升。进一步提高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及污水处理效能,针对平均进厂BOD5浓度不足的问题,推进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修复、沿河排口改造等雨污分流建设,随着各片区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系统的完善,临时污水处理站有序退出,污水转入集中式城市污水厂进行处理,至2030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达标规模占比提升率不低于5%。规划实施江东新区水质净化中心扩容工程,规模至4.5万吨/日;实施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规模至5.0万吨/日;扩建桂林洋1#与桂林洋2#污水泵站,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另外,启动秀英沟污水厂的新建论证工作(规模近期10万吨/日),将原本白沙门污水厂服务范围内西南片区划入服务范围,缓解白沙门污水干管系统负荷过重、高水位运行的问题。
推动污水厂站互联互通,提升智慧化管控。重点推进厂站联调,以优化提升污水处理的协调性、灵活性及安全性,打造弹性、韧性的污水处理系统;开展组团内污水处理厂站综合调度体系的优化论证;在污水厂水质自动监测、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加强污水厂自动化建设,实现污水厂智慧化管理运维。
完善污泥处理。启动海口市市政通沟污泥处置工程,实现淤泥无害化处理,解决海口通沟污泥处置问题,填补我市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存在的空白,实现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
网格管理,全面加强源头精细化管控。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针对排水基础设施薄弱的旧村老区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城中村截污纳管、老旧小区排水改造,结合源头用户需求评估创建排水单元达标治理;制定全市统一的排查成果格式标准,以信息化促进排水管理精细化,为打造“清污分离”系统提供强有力支撑。
加强农污治理和管理。结合省针对农污治理“三大模式、六条路径”和“近郊一体化、远郊资源化”的治理思路,结合海口农村地形多样、村庄分散的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郊村庄优先实施纳管模式,将污水就近接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远郊滨水村落根据规模和环境敏感度,分别采取集中资源化利用、集中达标处理或分散资源化利用。衔接美丽乡村建设,健全农村生活污水现有设施问题“动态清零”机制。
3.抓实“厂网一体化”,完善水环境治理体系
推进“厂网一体化”试点改革。建立健全污水管网建设运维的长效机制,着力探索排水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管养、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应急响应的“厂网一体”化排水管理体系,科学划分责任边界,强化厂网协同调度,实现运行效率的系统性提升。加大力度落实以长流污水处理厂、丁村污水处理厂和滨江西污水处理厂、美安科技新城污水处理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及其服务范围排水管网设施作为改革试点范围,探索排水一体化、排水“厂网一体化”管理模式,积累符合本市实际的“厂网一体”管理经验,并逐步向全市范围内推广,最终实现我市排水设施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管养水平的提升。
压实城镇内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结合电力沟、海关沟、河口溪等示范段片区雨污分流项目,重点解决龙昆沟、美舍河等流域雨季溢流污染问题;做好镇域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作,解决省级环保督察提出的“两低”问题,实现收水量和收水浓度的双提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确保清水入河、污水入管以提高处理效能;同时建章立制杜绝新增污水乱排问题,对岸带垃圾、农村污染源等问题提出有效清理措施。至2030年省考、国考河流水质维持100%达标,全市重点河(湖)水质达标比例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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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治污板块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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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板块规划重点项目36个,实施污水厂及泵站项目4个,管网雨污分流项目31个(另外论证研究污水厂项目1个),污泥处理项目1个。投资79.78亿元,部分重点工程如下: 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江东新区水质净化中心扩容工程,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等,桂林洋1#和2#污水泵站扩容工程、海口观澜湖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二期)等; 管网治理工程: 西部组团:长流污水厂系统提质增效“一厂一策”项目(二期)、海榆西线及长流镇墟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海口市秀英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那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 中部组团:电力沟流域清污分流工程、道客沟片区(龙华区)清污分流及管网完善工程、海口市龙华区大同沟片区排水管网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苍西沟及白水塘下游片区污水提质增效改造工程、琼山区美舍河片区隐患排水管道维修及升级改造项目、海口市美兰区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琼山区响水河周边区域排水管道升级改造工程等; 东部组团:海口江东新区排水设施完善工程(一期)、桂林洋开发区市政排水管网完善提升项目等; 污泥处理:海口市通沟污泥处置项目等。 |
(六)聚焦生态保护与价值转化,全力建设幸福河湖。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牢牢把握“系统治理、协同增效”原则,将提升河湖生态品质作为关键任务,通过系统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升级打造集河湖休闲游憩、本土文化展示、滨水经济激活于一体的复合蓝绿廊道,全力建设幸福河湖。
1.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优化水生态保护治理格局,城乡统筹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着力建设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河湖。在2027年底前,完成6条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工作任务;2030年底前完成全部18条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民乐”的可持续发展海口样板,全力建设安全之河、生态之河、经济之河、文化之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自贸港建设中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2.加强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保障主要河流生态流量。通过科学实施水量调度,保障省水网规划确定的南渡江龙塘站考核断面生态流量15.88立方米/秒;市级断面主要依据《海口市重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生态流量计算采用Qq法(取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及Tennant法(取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两种方法,并确定以两种方法计算结果的大值为生态流量目标值。演洲河河口断面为0.81立方米/秒,美舍河国兴桥水位站为0.14立方米/秒,响水河河口断面为0.29立方米/秒;按照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确保生态基本需水、合理配置生产需水的原则,科学统筹协调生活、生态、生产用水,对于暂不具备水库调度条件的控制断面,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从严核定取水指标,确保河道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实施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开展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构建韧性安全的区域生态格局。全面提升南渡江生态服务功能,协同林业部门推进生态缓冲带与湿地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重点片区建设,研究中心城区五源河、秀英沟、荣山河等河道的岸线生态化改造与水生态系统修复;规范南渡江海口段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3.推动水文化水经济建设
推进高质量滨水绿道建设,构建全域“亲水圈”。依托海口“南海上的开放都会,江海间的幸福椰城”总体城市意象和“40公里世界级活力水岸”总体格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亲水需求为导向,结合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协助市系统规划打造一批集生态观光、运动休闲、文化体验、商业消费于一体的复合型河湖亲水空间,协同推动“水利工程+生态修复+文旅开发”融合发展。研究打通美舍河—河口溪—南渡江、五源河、秀英沟等重点水系的绿道断点,串联城区南部永庄水库、羊山水库等水利风景资源,推进亲水节点与水岸商圈协同布局,完善滨水慢行系统贯通与亲水岸线贯串,通过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和周边绿道经济带动提升水生态价值,助力实现水经济惠民目标。
加强水文化传承与保护,激活水文化消费潜能。依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背景,强化海口作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中转地的文化地位,联动南渡江、美舍河、秀英沟等重要水系,串联沿线自然、历史、人文资源,完善水文旅路线,实现水脉与文脉深度融合,创建海口水文化名片。根据河湖、湿地、厂站等水务基础设施特点,围绕龙塘大坝水文化馆、五源河研学基地、河长驿站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主题鲜明的文化节点,开发沉浸式水情教育、亲子研学和文创体验等特色旅游产品。协助主管部门,利用内河游船体系举办“洗龙水”“海甸龙舟”“海丝争渡”等民俗节庆活动,培育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亲水赛事品牌,推动水文化价值向消费场景转化,强化社会水文化教育与宣传。
4.加强水土流失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大预防、小治理”的原则,在全市陆域范围内实施全面预防保护,重点治理南部土壤保持与水源涵养区。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水源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推广坡耕地、园地保土耕作措施,至2030年,全市水土保持率不低于97.42%。建立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强园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加强地下水保护利用分区管控。我市地下水限制开采区范围为部分近海岸地区,面积662.2平方公里,地下水现状年供水量约为0.941亿立方米,目前已造成地下水漏斗中心区域。在全面调查基础上实施分区管控,严格地下水开采总量与水位双控,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要求,确保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地下水水位不突破控制目标;对于暂无替代水源的地区,合理分配地下水取水指标,优化地下水开采井布局,确保地下水水位不持续下降,开展海口市地下水位监测工程,在市域范围内建设35处地下水水位监测井,实现对我市限制开采区等特殊类型区的重点监测覆盖。
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全面实行地下水开采层位的允许开采量、上级下达的年度开采计划以及现状开采量的“三个总量”控制,严格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在地下水限采区,严格限制审批新增开采的取水申请;推进替代水源工程建设,将使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统一纳进取水审批管理,做到“应进尽进”。
加强地下水取用水计量。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工业及城镇生活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全部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并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农业取用地下水计量率,及时掌握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农业取用地下水情况;针对涵盖秀英区西秀镇、长流镇等全部区域,石山镇北部,龙华区北部各街道等重点片区的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全面加强区域内单位和个人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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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水生态保护板块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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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保护板块规划项目2项,投资4.18亿元,重点工程如下: 河湖生态修复:五源河流域生态修复和综合开发项目;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海口市地下水水位监测工程。 |
(七)打造全域感知,数智一体的智慧水务架构。遵循“省级统筹、市区落地”原则,结合我市水务工程建设实际,同步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及智慧水务支撑能力建设。系统部署覆盖供排水、防洪(潮)排涝、水环境等全场景感知传输网络,筑牢“天空地水工”一体化感知系统基础;打通业务系统壁垒,深化数据治理与共享,构建“水务数据一张图”,以数据驱动业务全流程,实现从感知预警到模拟决策的闭环管理,构建高效协同的治水管理体系。
1.完善水务工程信息化基础设施
提升监测感知能力。按照“整合已建、统筹在建、规范新建”原则,聚焦水资源管理、水库水雨情监测及大坝安全监测领域开展查漏补缺;重点强化排水管网及河湖水系运行状态全要素监测,结合美舍河片区隐患排水管道维修及升级改造项目、雨污排水管网信息化完善和整合项目等,系统夯实前端监测感知能力;深度融合卫星遥感、人工智能、无人机等新型技术,结合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模型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加快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的监测感知系统全覆盖、全空间、全要素、全天候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配置、洪水预报、灌溉排水及管网溢流精准管控水平。同步落实感知监测与水务工程“五同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预算、同步实施、同步验收)要求,从源头补齐智慧水务感知短板,支撑工程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
强化远程集控水平。遵循“统筹规划、急用先建、分批实施”的原则,有序开展自动化升级改造,通过泵闸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监测设备,构建全时段、全方位的工况运行监测体系,实时掌握泵闸运行状态,实现远程监控与智能调度,为水资源优化配置、河道防洪排涝提供基础支撑,确保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洪涝灾害的有效应对。
2.整合水务数据资源
构建全要素数据归集整合机制。聚焦南渡江、五源河等重点流域,龙塘坝引水枢纽、永庄水库等关键水利工程以及水环境综合整治、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等水务工程,紧扣水资源配置、河湖治理、供排水管网监管、灌溉管理、内涝防治等核心需求,构建时空多尺度数据映射体系,重大水利工程数字化率不低于80%;以全市供排水管网数字孪生建设为抓手、夯实基础,稳步推进水库、灌区数字孪生场景拓展与落地应用。整合全要素基础数据,汇集水文监测、视频监控、遥感感知、水质监测、管网漏损监测、灌溉用水、降雨及内涝积水点监测等动态数据,形成二三维一体化、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底板。
深化数据治理与智能赋能应用。依托省级平台共享的水利部、珠江委已建模型,紧扣台风暴潮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精准治理等核心痛点,构建南渡江流域(海口段)水资源配置、防洪排涝、流域水文水动力—风暴潮耦合数学模型等专业模型;深化视频识别、遥感识别、语音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与河道侵占监测、管网异常预警、灌溉用水调控等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迭代优化模型计算精度与动态仿真能力;同时依托省级模拟仿真引擎,实现模型版本管控、参数灵活配置及组合装载,快速构建数字化场景与可视化仿真体系,支撑业务决策高效落地。
3.拓展智慧水务业务应用
构建“六水共治”协同监管体系。以三维可视化技术为支撑,集成建设“六水共治”协同监管体系。重点实现重要水利工程对象的全要素综合展示,直观呈现工程布局、运行状态、周边环境等核心信息,为各类水务业务开展提供可视化数据支撑,提升监管的直观性与高效性。
完善核心水务业务应用。以海南省智慧水网平台为核心依托,系统整合我市已建水务业务系统资源,并定向开发适配实际需求的水务业务应用,重点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开发供排水综合管理系统等核心业务模块。开发过程中破除各系统间的数据与业务壁垒,实现市级业务系统与省级平台的深度融合对接。构建水务工程调度多方案智能预演功能,如针对暴雨内涝、供水异常、污水冒溢等突发应急事件,能够快速生成科学可行的应急调度方案,为防洪排涝、水资源精准调配及应急处置提供坚实的科学支撑。
4.构建全要素网络安全体系
遵循水利网络安全顶层设计,依托省级网络安全体系,围绕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虚拟化安全等多方面,建立和完善以纵深防御为基础、监测预警为核心、应急响应为抓手的全要素网络安全技术体系,开展安全纵深防御体系、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国产密码应用体系、安全运营体系等方面的完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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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智慧水务板块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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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水务板块规划重点项目2项(配合省水务厅推进的1个项目未计入),其中水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1个,水务业务应用系统1个。投资0.7亿元,重点工程如下: 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海口市泵闸自动化升级改造工程; 海口智慧水务平台:海口市雨污排水管网信息化完善和整合项目。 |
(八)强化依法依规治水,提升水务治理效能。以河湖长制为引领,以全生命周期建设运维管理机制为目标,强化依法治水管水,落实地方性水法规体系,健全水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创新跨部门协同和监管机制,构建现代化水务治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运行智慧的水务治理新格局。
1.持续强化依法治水管水
落实地方性水法规体系。完善水务工程建设、河湖管理保护、水资源节约保护等相关标准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海口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水法规及政策。
健全依法治水工作机制。梳理水务部门权责清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以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协助执法部门开展防洪、河湖管控、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保护治理等领域执法管理工作;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协调机制,抓好行政复议诉讼,推动建立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制度。
推进水利普法。深入实施水利“九五”普法规划,做好《节约用水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强化“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加强水利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智慧普法云平台,推动开展学法和考试工作。
2.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体制。加强水利工程全过程监管,压实项目法人、参建各方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前期工作、设计变更、“四制”执行、质量管理、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监管,全面提升建设质量;推动企事业单位组建专职项目法人,统一负责辖区内的水务工程项目建设,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项目,推行由专职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以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
建立健全水务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坚持“多规合一”原则,强化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财政等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构建协同高效的水务建设组织责任体系;完善水安全保障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会商协商机制,深化技术论证,注重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建立工程调度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南渡江引水工程、松涛灌渠及龙塘大坝等水利设施综合调度,依托数字孪生水网,实现从源头到用户水的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智慧管理;实现水网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功能建设,提升流域防洪协同调度能力,推动城乡供水精准配水与排涝高效响应,打造政府主导、权责清晰、数字赋能、运行高效的工程调度管理新格局。
创新工程养护模式。推行水利工程建管用一体化模式,提升水利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综合效能;推行“厂网河湖一体化”治理模式,落实《海口市排水系统“厂网一体化”试点改革工作方案》,以长流污水处理厂、丁村污水处理厂等5个片区为试点,逐步推进以生活污水管网运行维护效能为核心的“厂网一体”运行维护机制,建立按效付费机制,实现系统治理与绩效激励的有机统一;推动建立权责明晰、管理专业的二次供水管理体制,鼓励供水企业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二次供水设施。
(九)深化改革创新,赋能水务高质量发展。以水价、水权与水市场改革为先导,健全反映稀缺与成本的要素配置机制,激活水生态产品价值;拓宽资金渠道,以多元长效的投融资机制,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以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为引擎,培育水务新质生产力。
1.深化水价、水权和水市场改革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聚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为前提,强化计量设施建设,推动水权确权到户,实行“定额管理、超用加价、节奖超罚”,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调整非农业用水价格,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推动用水权市场化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将水资源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落实到取用水户;逐步推进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明晰区域水权、取用水户用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推广“节水贷”金融服务,加快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和监管,探索用水权抵押质押、入股等交易形式;积极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完善灌排设施,配置用水计量设施,推进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
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创建水—碳协同交易市场、试点生态银行模式等;利用自贸港核心引领区政策优势,出台碳交易等配套制度,规范碳汇交易;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多元协同的生态保护补偿体系,探索水权、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推动水价改革与生态补偿机制有机衔接。
2.建立投资长效机制,提升投融资效能
建立政府投资水利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储备项目,为水利领域中央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本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等资金申报做好准备;把握自贸港核心引领区宝贵窗口机遇,大力培植财源,加强收入征管;协助推动建立水利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投资水利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培育壮大水利投融资平台。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注入资本金、划入优质资产、强化市场化运营等方式,支持市水务集团等投融资主体发展壮大,提高绿色供水、污水处理收益,培育壮大水利投融资平台,增强其市场化投融资能力和加大对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
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项目融资对接机制,扩大水利信贷规模;盘活具有经营收入的存量水利资产,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与运营。
3.科技创新,培育水务人才和新质生产力
创新水务人才建设机制。与高校、设计院合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水利人才专业技能,加强基层水务人员培训;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等方式,柔性引进市外专家;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设立专家通道,实施重奖激励;建立水利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加强水务新质生产力应用。围绕全市重大水务问题,开展水务科技问题研究,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科研项目归口管理,推进技术引进和科技合作交流;建立和健全水务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定期发布成果公报,加强水务科技成果管理。
《规划》总体与《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区域水系规划、防洪潮规划、供水规划、排水规划、节水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的发展方向与原则相协调。
根据《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以及属于国家重大项目范围内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规划》涉及范围大,线路长,节点多,不可避免占用部分生态保护红线,应在工程规划和实施阶段进一步优化布局,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通过在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水系连通中,把保证河湖生态流量和水量作为刚性要求,对河湖生态环境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人工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实施后各水质控制断面能够满足流域环境质量底线的控制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是相协调的。
《规划》以节水优先,从农业、工业和城乡生活用水等方面实施节水行动,在节水基础上配置全市水量,未突破用水总量上限,与资源利用上线是协调的。
根据《关于海口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规划》内容不涉及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中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对于《规划》涉及部分“优先保护单元”在履行相关手续并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尽量降低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等措施后,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以“六水共治”为引领,通过抓节水、保供水、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进一步完善全市水务基础设施网络,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改善水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同时,《规划》实施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江河水文情势和水动力条件,可能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湿地资源、自然景观等造成一定影响。
对水文情势的影响分析。防洪(潮)排涝体系建设,将进一步提升防洪排涝标准,优化全市水文情势;防洪(潮)排涝工程在现有的工程基础上,不改变河道宽度,基本不会对现有的水文情势产生影响;水资源配置工程将影响南渡江等主要河流的水资源时空分布状况,也会改变工程所在河流下游及河口的水文情势。
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节水型城市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保障河道水环境质量安全;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有利于改善河网水动力条件,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水系互联互通和水系相互补给,“厂网一体化”治污体系的建设可保障污水有效处理,进一步提高河道水系的自净能力以及水环境质量;智慧水务发展,加快推进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在水务全领域的应用,有利于监控水环境质量。
规划工程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河道治理、堤防与闸坝建设施工期可能会造成局部底泥扰动,局部水体的悬浮物指标上升,短期内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应选取合适的施工时间和方式,尽量减少由施工造成的水体污染。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水资源配置工程、防洪(潮)排涝工程、“厂网河”一体化建设等项目将进一步提升河湖水质,恢复河道自然特性,水生态系统得到进一步改善;生态廊道保护、滨水绿道建设可重新塑造自然河湖岸线,使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提升;人工智能赋能实现对河道水生态环境的细化管理,精准助力河道水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规划工程施工期将对建设区域造成扰动,占用一定土地面积,破坏植被、新增水土流失;工程建成后可通过植被恢复措施,弥补施工所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及生境破坏,使工程对当地动植物的影响减至最小,并改善水土流失状况。
引调水工程可能会导致河道下游水量减少,河面宽下降,湿地面积下降,底栖动物栖息空间缩小,总生物量将有所下降;同时改变区域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与配置,使调水区减少注入河口的淡水量,河口可能出现泥沙淤积、湿地萎缩,淡水与海水的分界线向内陆转移,枯水期盐度有所增加等现象。
《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类工程的论证与选址选线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生态空间保护要求,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不利影响,可通过以下措施予以减缓或消除:
坚持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加强用水需求管理,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环境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坚持绿色发展,尽量保持河流、岸线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治理措施,并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规划水利工程选址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在满足区域规划的前提下,坚持少占土地资源、减少拆迁、减少水土流失、避免不利的地质条件和文物古迹等选线原则,尽量维护自然景观的面貌和周围环境的协调。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划》实施过程中,依法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论证规划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实施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小到最低;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深化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项目,开展专题研究,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调整项目布局和选址。深入调查研究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态习性,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在动物繁殖期实施干扰程度较高的施工活动;加强鱼类栖息地保护,恢复退化水生态系统,建立合理的水利工程调度机制,拦河闸坝需设置过鱼设施或采取增殖放流措施;水库、引调水等工程应安装生态流量泄放与监控设施,落实生态流量下泄。
引调水工程要满足“三先三后”的要求,深入研究可调水量及调水过程,提出下游用水对调水的限制条件,严格落实调出区和调水沿线的各项保护措施;防洪减灾工程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需要,采取生态友好型的工程方案、材料和施工工艺;灌区工程要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面源污染控制,减轻灌溉退水对受纳河流的不利影响。
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规划项目施工过程加强对施工排水、施工噪声、粉尘污染、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处置。通过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措施和费用,使施工过程的环境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加强《规划》实施跟踪监测。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和评估,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为全面提升我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本次规划提出了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和水管理改革举措。规划工程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能力,有利于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为全面提升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规划水利工程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江河水文情势和水动力条件,可能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湿地资源、自然景观等造成一些影响,但《规划》的实施对环境的有利影响总体大于不利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减免本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规划总体上是可行的。
建议规划工程设计阶段应进一步复核工程与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的区位关系,优化工程布局方案,优先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采取有效措施减免和减缓不利环境影响。若确实无法避让,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手续后实施。
为确保本规划蓝图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与行动方案,本章节聚焦于建立从规划到计划、从部署到执行的全过程保障体系,强化组织、资金、实施与监督闭环管理,为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坚持和强化党组织对水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完善“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区级落实”的推进机制,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纵横联动、协同高效的议事决策和执行机制,负责审定年度实施计划,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重大问题,督导检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本次规划意志贯穿于项目策划、资金安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二)强化资金统筹保障,确保项目分步落地。建立与《规划》任务相匹配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我市财力情况合理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待资金落实后再启动项目建设,并严格概算约束,合规安排支出,精打细算用好财政资金。一是精准对接国家水网建设、防洪减灾、污染防治等重点投资方向,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专项等资金。二是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水务工程纳入债券项目库,保障项目建设资本金。三是强化财政年度计划衔接,依据本规划项目库,科学编制市、区两级财政中期支出规划与年度预算,优先保障规划内项目资金需求。同时,各级政府应通过各项积极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通过上述渠道按年度计划系统化解资金缺口,实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滚动推进。
(三)开展专项能力培训,夯实人才专业支撑。围绕《规划》实施对专业能力的要求,着力强化水务队伍建设,扩大共识提升能力。一是加大规模和范围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针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项目法人管理)、智慧水务应用等关键领域的专题培训与对口考察学习。二是优化管理经费保障与专业技术人才配备,随着水务工程智能化、信息化改造的推进,研究建立与工程现代化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经费定额标准与人员配置机制,加快补齐基层运维力量短板,确保智能化设施建得起、管得好、用得上。三是深化“产学研”合作,引入智囊合作,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常态化的技术交流与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为复杂工程难题提供智力支持,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健全考核监督体系,提升依法治水效能。构建以《规划》目标为导向的考核监督机制,保障实施效能。一是强化《规划》实施考核,争取将本规划确定的核心指标、重大工程和改革任务纳入相关部门和区的年度绩效考核,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二是加强项目法人责任管理,健全对政府投资水务工程项目法人的考核、激励与问责机制,压实其在投资控制、质量安全、工期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三是推进清廉水务建设,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审计监督,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五)引导社会共建共治,凝聚规划实施合力。创新公众参与形式,使《规划》实施成为社会共识。一是建立本规划信息定期发布机制,通过官方平台常态化公布《规划》重点任务进展、重大工程效益和河湖水环境质量变化,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推广“民间河长”等共治模式,鼓励公众参与河湖巡查、治理与保护;构建《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监督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水务高质量发展凝聚广泛社会共识。三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主题节点,深化节水护水宣传,结合《规划》中管网漏损控制、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具体任务,开展针对性宣传,将公众意识转化为支持规划落实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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