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方案
为切实解决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做到应保尽保,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
本次要配租的房源共20套,分别为:
滨涯小区10套,地址:龙华区三叶西路
盐灶小区4套,地址:龙华区盐灶路
民安小区5套,地址:美兰区青年路
岭下小区1套,地址:美兰区文明东路
二、配租对象
2024年4月1日前被确定为我市城镇(主城区)低保对象或者特困人员的公租房保障对象。(不含农村低保)
三、选房意向登记
选房意向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22日
四、公示
将符合配租要求的保障对象的相关情况、配租排序和配租房源挂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配租对象按本方案时间要求进行抽号选房。
五、配租选房
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
六、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设在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603-1房。
七、配租原则
本着公开透明与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房源信息、公开配租方案、配租过程、配租结果。全过程接受群众、媒体舆论监督。
八、配租程序
1、确定选房序号。按资格审核备案的时间先后确定选房序号。
2、抽取房号。申请人根据选房序号排队,在房源抽号箱中随机抽取房号 ,选房过程每人限时1分钟。
3、备案登记房号。申请人选定房号后,当场备案选定房号,并领取《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配租房号确认书》。
4、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签订合同时间:2024年5月15日前
九、注意事项
1、未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选房、选房后不接受当期住房配租安排的 ,视为放弃当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2年内不再安排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连续2次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安排的,5年内不再安排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2、申请人选房须携带个人身份证;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参加选房号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携带申请人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书到现场摇号选房。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