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海虹化纤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评估机构选定结果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4-04-30 15:00   来源:龙华区住建局  作者: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海口市龙华区海虹化纤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评估机构选定结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我中心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龙华区政府官网发布《海口市龙华区海虹化纤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协商选取评估机构的通告》并现场粘贴,告知项目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户)于4月26日至4月28日期间自主协商选定该项目评估机构。

因该项目征收范围内所涉及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被征收户仅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户,该公司于规定期限内自主协商选定海南财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评估机构,并将评估机构的资质等材料报送至我中心。经审查,该评估机构的选定过程行为合法,所推选评估公司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符合选定条件。

现公布海口市龙华区海虹化纤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评估机构为海南财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日,如对上述结果有质疑(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

联系电话:0898-66775723

联系邮箱:lhqzsz@163.com

特此公示!

               

           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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