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2-02-28 11:43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根据区乡村振兴局文件《关于2022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请示》(海龙乡振报〔2022〕11号)请示,以及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研究龙华区2022年度中央、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等事宜》(〔2022〕1号)精神,现将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资金分配情况如下:龙桥镇人民政府分配资金200万元、遵谭镇人民政府分配资金130万元、新坡镇人民政府分配资金572万元、龙泉镇人民政府分配资金1120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2号楼
联系电话:0898-66564265
邮箱:hklhfpb@163.com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1号楼
联系电话:0898-66568789
邮箱:lhqczj@haikou.gov.cn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2年龙华区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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