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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地震预警服务终端设备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3-06-08 11:02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

为及时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和防震减灾科普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地震预警服务终端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产品名称、参数及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功能参数

数量(套)

1

地震信息服务终端系统

32寸壁挂式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

1.屏幕:32寸,LED   背光;

2.亮度:≥450cd/㎡;

3.显示比例:16:9(屏幕立式显示);

4.分辨率:≥1920*1080;

5.通讯及接口:支持RJ45有线网络、WIFI以及2G/3G/4G/5G接入;

6.烈度计功能:内置烈度计功能,动态范围≥80dB;支持外接高性能,动态范围≥100dB,线性度误差≤0.1%,加速度测量误差≤1.25%;支持以 MiniSEED 数据格式存储;支持实时波形信息显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NAS和CMA 资质)报告并盖投标人公章;

7.预警联动:支持有线、无线预警联动输出接口;

8.节能显示:支持节能环保手动息屏,提供手动息屏/亮屏按钮;

9.操作系统:支持 APP 白名单访问设置;支持禁用系统弱端口;支持流量异常、发热异常、应用耗电异常、电池供电状态监测;支持国产商密 SM 系列算法进行数据加密传输控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NAS 和 CMA 资质)报告,并盖投标人公章;

10.预警服务:具备计算本地烈度和预警等级功能。当终端设备处于预警响应状态下时,预警相关服务优先级最高;

11.预警回放:具备预警事件回放功能;

12.显示控制:提供分区显示功能,分区显示内容可定制;

13.灯光报警器:具备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具备闪烁(爆闪)功能;可根据预警发布规则配置进行灯光告警;

14.视频采集:内置视频采集功能,视频分辨率≥720P。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NAS 和 CMA 资质)报告,并盖投标人公章;

15.预警演练服务:可提供预警演练服务,显示信息必须包括醒目的“演练”标题信息标题。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NAS 和 CMA 资质)报告,并盖投标人公章;

16.扩展功能:支持与多台声音报警器进行无线组网,声音报警器同步终端的预警播报,支持实时监测声音报警器的状态:

17.一健报警:终端具备一健报警功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安装方式:壁挂式安装。

10

2

预警专用广播系统

50W预警专用物联网广播系统

l.额定功率:50W;

2.灵敏度:≥90dB;

3.最大声压:≥100dB;

4.有效频率范围:≤16kHz;

5.阻抗:≥4Ω;

6.防护等级:≥IP66。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NAS 和 CMA 资质)报告,并盖投标人公章;

7.工作环境:温度在-20℃至50℃,空气相对湿度值不大于90%RH,无凝露;

8.预警功能:具备通信功能和计算本地烈度和倒计时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NAS 和 CMA 资质)报告,并盖投标人公章;

9.操作系统:终端系统为Android、Linux、Unix 或单片机等系统:系统提供   TTS 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NAS 和 CMA 资质)报告,并盖投标人公章;

10.功放功能:内置功放模块;

11.灯光报警器:可根据预警发布规则配置进行灯光告警,静态光通≥900LM:

12.指示灯功能:具备设备运行状态指示;

13.发布监测功能:具备地震预警发布语音监测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NAS 和 CMA 资质)报告,并盖投标人公章;

14.传输距离:有效预警声音信号传送距离≥200米。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NAS 和 CMA 资质)报告,并盖投标人公章;

15.扩展功能:支持与多台声音报警器进行无线组网,声音报警器同步终端的预警播报,支持实时监测声音报警器的状态:

16.喇叭数量:每套含   2个喇叭。

10

二、相关要求
     1.
产品设备总体预算价格不超过12万元人民币。
  2.产品单价为含税价,包含3年系统服务运维、硬件维保、人工上门维护、物联网通讯费用,以及设备调试安装、技术服务费、运保费用等;
  3.产品单价包含地震信息服务系统、相关配套软件及终端等;
  4.可按用户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开发及第三方接口。
  5.鉴于地震预警系统的高度严密性、统一性,中标公示5日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样机测试,确保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预警配套设备和软件系统符合采购需求,信息服务能与上级地震部门顺畅接入,预防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
  6.组织开展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仪器设备使用培训。

  三、资质及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符合采购产品设备功能参数证明材料及报价明细表;
  3.如为产品设备经销商需具备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需提供相应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
  4.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的证明;
  8.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列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材料提交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邮寄报名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提交材料不装订成册或不密封的不予接收。
  2.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时间:8:30—12:00、14:00—17:30),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并谢绝联合报名。
  3.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4号楼203办公室。
  4.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66569206。

                       

                       海口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 6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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