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遴选公告
为加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我单位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以下简称咨询单位),欢迎咨询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城乡道路规划建设站(以下简称委托人)
二、项目情况:
该项目位于海口市金牛岭片区的东北侧,金宇东路与南沙路交叉口处。建设内容为海南海灵制药厂有限公司及边角地现有建筑拆除、场地平整,南沙路北段现状构筑物拆除、场地平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电线电缆沟、大箱涵、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等。
南沙路北段工程,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道路南起金宇东路,北至海秀路,拟建道路全长448.719m,红线宽度40m,面积约18059m2;大箱涵长度40m,跨径1-8m;道路排水(雨污)管线长度1838m;道路电力电缆沟长度360m;职工住宅、沿街商铺拆除面积1486.44m2、龙华区法院办公楼拆除面积5466m2、临时建筑拆除面积1512m2、围墙拆除长度517m。
项目总计划总投资为16540.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887.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3191.10万元(含土地及地上附属物补偿费用10734.86万元,安置房建设费1014.1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98.32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64.00万元。
三、服务范围
依法依规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四、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五、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规范配备相关专业人员(提交相应技术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提交报价函(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方式报价,如下浮率报价为10%即表示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打九折;格式自拟,并附上有关报价依据,最终收费以概算批复价格下浮为准,且不超投标报价)。
3、提供近三年开展相关工作业绩情况(需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咨询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依法予以限制。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附网页截图)。
5.近三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提供电子版(光盘)及纸质报价函一份,电子版纸质报价函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仅报价函提供纸质版,其他材料无需递交纸质版】
六、其他说明:
1.委托人将根据资格情况、服务保证、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并进行对比选出符合该项目的咨询单位。
2.所有参与报名的咨询单位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委托人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报名资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示要求,且不可撤回。
4.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委托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获取、递交文件时间及方式
1.递交时间及方式:2026年9月2日至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下午17时30分。递交方式:派送或邮寄至下方指定地点。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金园办公区5楼508办公室)。
3.联系人:冯先生
4.联系电话:0898-66551962。
海口市龙华区城乡道路规划建设站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