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公示启事
更新时间:2026-09-02 15:04
来源:龙华区龙泉镇 作者:
为妥善解决村民建房刚需和妥善处理农房占耕图斑的历史问题,龙泉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目前已形成阶段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规划编制与审批程序的相关要求,现将《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阶段成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相关权益人、市民(村民)的意见与建议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该“通则式”技术管理规定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否则,视为无异议。
一、公示时间:31天(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10月3日)。
二、公示网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网(http://lhqzf.haikou.gov.cn)。
三、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hqlqzzf@haikou.gov.cn(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邮箱)。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70125),个人请按手印、公司请加盖公章。
四、咨询电话:18976678032 联系人:高先生。
附件: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规划公示简介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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