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公示启事

  更新时间:2026-09-02 15:04   来源:龙华区龙泉镇  作者:

为妥善解决村民建房刚需和妥善处理农房占耕图斑的历史问题龙泉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目前已形成阶段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规划编制与审批程序的相关要求,《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阶段成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相关权益人、市民(村民)的意见与建议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该“通则式”技术管理规定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否则,视为无异议。

一、公示时间:31天(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10月3日)。

二、公示网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网(http://lhqzf.haikou.gov.cn)。

三、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hqlqzzf@haikou.gov.cn(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邮箱)。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70125),个人请按手印、公司请加盖公章。

四、咨询电话:18976678032  联系人:高先生。

附件: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规划公示简介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政务 琼ICP备2025064805号-3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科技信息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2025064805号-2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9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