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动员建筑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公益捐赠类活动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现就动员建筑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公益捐赠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与政策依据
乡村振兴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海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琼办发〔2023〕18号)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百企联百村’行动,探索建立健全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引导各类公益慈善资金支持乡村振兴。”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聚焦乡村路灯的基础设施的捐赠,助力补齐我区乡村公共照明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具体内容包括:
(一)捐赠形式:以乡村路灯(含太阳能路灯)捐赠安装为主,兼顾乡村道路、文化广场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二)参与方式:企业可自行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路灯设备并安装交付使用。捐赠采取"设计+施工+设备"一体化实物捐赠帮扶的形式。
(三)受益范围:龙华区辖区内各镇的行政村、自然村。
三、激励政策
对积极参与捐赠的企业,我局将予以通报表扬,按照《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中依法依规予以记录和应用;捐赠项目竣工后,可在设施显著位置设置捐赠企业铭牌,予以留名纪念,具体内容以捐赠企业和受赠方协商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自愿参与,依法依规。本次捐赠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之规定。
(二)规范运作,公开透明。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捐赠使用情况应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三)加强对接,注重实效。有意参与的企业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填写《龙华区建筑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公益捐赠意向表》(见附件),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企业捐赠意向,协调对接各镇、各行政村实际需求,确保捐赠精准落地。
附件:龙华区建筑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公益捐赠意向表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66568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