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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7日龙华区开展城乡全域区域核酸检测!

  更新时间:2022-08-06 19:45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开展城乡全域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近日,我省部分市县发生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防范隐匿传播,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定于8月7日对城乡全域范围组织实施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检测范围

龙华区城乡全域。

02
检测对象和安排

1.检测对象:海口市龙华区城乡全域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做到“应检必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2.采样时间:

主城区(海垦街道、金宇街道、金贸街道、大同街道、滨海街道、中山街道以及城西镇)8:00—12:00,14:00—20:00;

乡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9:00—18:00;

3.采样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区域核酸采样点(详见附件)。

03
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已采核酸的市民凭借当日我区统一发放的“核酸检测贴纸”出入小区、村组、单位、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四)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五)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六)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居(村)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七)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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