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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94-3/2023-01744 分类: 部门文件;通知公告;应急管理    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布机构: 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名  称: 海龙农〔2020〕17号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2020年冬瓜采购运销应急奖励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龙农〔2020〕17号 主 题 词:


海龙农〔2020〕17号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2020年冬瓜采购运销应急奖励方案》的通知

海龙农〔2020〕17号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冬瓜采购运销工作,现将《海口市龙华区2020年冬瓜采购运销应急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姜沈;电话:66567748)

  

  海口区龙华区2020年冬瓜采购运销应急奖励方案

  近期,由于受新冠肺炎等因素影响,我区冬瓜出现价低卖难情况。根据《海口市2020 年冬瓜采购运销应急奖励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冬瓜采购运销工作,加大力度鼓励和扶持冬瓜采购运销,切实解决当前冬瓜价低卖难等问题,确保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采购运销奖励,降低采购运销成本,鼓励采购运销商加大力度收购我区冬瓜,切实改变当前我区冬瓜价低卖难局面,尽量降低瓜农损失。

  二、奖励对象

  从2020年 3月28日起至4月 8日止,收购我区种植冬瓜的采购运销商。如采购运销奖励政策实施期满后,冬瓜价格仍保持低迷卖难,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采购运销奖励政策。

  三、奖励标准

  采购运销商在我区收购的冬瓜,按66元/吨给予奖励。

  四、资金来源

  奖励工作结束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奖励金额,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拨付。

  五、申请流程

  采购运销商向当地镇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1.《海口市 2020年冬瓜采购运销应急奖励申请表》;2.采购运销商身份证复印件(如以农业企业申报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采购海口本地冬瓜的凭证(镇农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4.琼州海峡货物过海凭证复印件(海南琼州海峡水路货物滚装运输单发票联或货物过磅码单),采购重量以发票联上的计费重量减去车辆重量为准;5.农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单复印件;6.采购运销商签字的承诺书(内容“本人郑重承诺如下:本人在海口市

  2020年冬瓜采购运销应急奖励申请中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申报资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审核审批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采购运销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将审核审批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3天。

  七、资金发放

  本次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运销商。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瓜采购运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精准扶贫,各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冬瓜采购运销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的重要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紧实施,加快推进。本方案下发后,各镇要做好本次奖励资金发放原始材料的收集,主动为到本地进行采购运销冬瓜的收购商做好本方案的解读及宣传工作,动员收购商积极来我区收购冬瓜。

  (三)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各镇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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