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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94-3/2023-01748 分类: 部门文件;通知公告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龙华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07日
名  称: 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  号: 海龙普治办〔2020〕1号 主 题 词:


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海龙普治办〔2020〕1号

各镇(街)、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海普治办〔2020〕3号)工作部署,区普治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拒骗、防骗、识骗能力,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发势头,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

  (二)宣传近年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的战果。

  (三)宣传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

  (四)宣传群众识别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五)宣传群众举报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线索的方式。

  二、活动措施

  (一)开展全民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治乡村建设、打击整治私彩违法犯罪等主题,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法治宣传+”的方式,通过法治讲座、法律集市等形式,开展全民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类型、作案手法,普及防骗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拒骗、防骗、识骗能力。

  (二)加强重点对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教育。利用各种节日节点、集市等基层群众集中的时间和场所,采取送法上门、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老年人、儿童、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法治教育,提高弱势群体的自我防范意识。对青少年、涉嫌诈骗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学员等群体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2-罪专题法治教育,树立“勤劳致富,诈骗可耻”观念。围绕企业主、财会人员等电信诈骗高发人群,采取举办法治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法治教育,提高企业主、财会人员等人群的防骗意识,保护企业财产安全。

  (三)营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宣传的浓厚氛围。加大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小手册、横幅、标语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到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工地、车站、娱乐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传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和识别防范技巧,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的欺骗性、危害性,增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营造“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纳入普法重点任务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重点突出,务求实效。要突出重点,贴近基层,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针对本地区发生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开展全民宣传防范活动,营造良好的防骗反骗氛围,确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在活动期间要注意收集活动的影像资料,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区普治办,并于5月20日、11月16日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区普治办,报送邮箱:lhqsfj@126.com。

  

海口市龙华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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