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22〕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就G98环岛高速观澜湖互通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龙华区部分)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公众意见与建议进行征询,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事项名称:G98环岛高速观澜湖互通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龙华区部分)
2.决策主体:海口市人民政府
3.评估主体: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4.土地征收范围: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G98环岛高速观澜湖互通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海龙府征收〔2024〕7号),G98环岛高速观澜湖互通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秀英区范围内,用地总面积288.72亩,本次拟征收龙华区集体土地11.06亩,涉及征收龙华区城西镇大样村委会坡崖经济合作社、大样村民委员会大样经济社、丁村经济社、坡训经济社等集体所有土地。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G98环岛高速观澜湖互通改造工程项目补征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海龙府征收〔2025〕33号),G98环岛高速观澜湖互通改造工程项目补征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秀英区范围内。本次拟征收龙华区集体土地面积1.62亩,权属为龙华区城西镇大样村民委员会坡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公众意见征求内容:
征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G98环岛高速观澜湖互通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龙华区部分)所涉及的相关利益人的意愿、安置补偿意见和对本次土地征收的其他意见与建议;征地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人居生态环境影响;实施征地可能给公众带来的其他影响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其他可能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
三、公示说明:
公众对G98环岛高速观澜湖互通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龙华区部分)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21号喜盈门国际大厦A区11层
联系人:邱工0898-66803041
接待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箱:hnfengxianpinggu@163.com
传真:0898-66116212
附:拟征收地块位置影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