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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60103MB1934470L/2023-00248 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海口市龙华区乡村振兴局关于遴选律所代理入股资金诉讼案件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海口市龙华区乡村振兴局关于遴选律所代理入股资金诉讼案件的公告

为妥善处理海南新发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股项目逾期支付分红、退还本金产生的合同纠纷,保障脱贫户的有关权益,我局拟定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有关入股资金诉讼案件。

一、业主单位: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海口市龙华区乡村振兴局

二、服务内容: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遵谭镇、龙泉镇三镇涉及的光荣村委会、新坡村委会等23个村委会(共217户贫困户)入股海南新发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遵谭镇两镇涉及的雄丰村委会、新谭村委会等17个村委会(共125户贫困户)入股海南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催促后现上述公司仍未按期支付分红、退还本金,现拟聘请律所代理上述入股资金诉讼案件一审和二审(如有),具体内容包括:核实案件基本情况、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起草《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等材料并递交、代为参与一审、二审(如有,费用另商议)案件庭审,发表案件代理意见、提交案件代理词及双方商定的其他有关具体事宜。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一审预算为30万元(叁拾万元整)。

四、报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相应资质的单位,并提交如下资料:①报价函;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③律师资质证书;④律所相关业务业绩情况资料等。

凡有意参与单位,请携带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于9月13日下午5点前到海口市龙华区乡村振兴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周末节假日请先拨打联系电话提前联系)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人民政府5号楼105办公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564265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龙华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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