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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刘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7-01 11:05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刘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龙干〔2022〕101号),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璐同志为区城市运行管理局局长;

郭尚金同志为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区湾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徐瑞登同志任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月同志任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贤平同志任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燕同志任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国库支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竹涛同志任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新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长军同志任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遵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符莉同志任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滨海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于玲玉同志任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大同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斌同志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局长、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区湾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曾德裕同志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宇同志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国库支付局局长职务。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7 月 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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