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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94-3/2023-00539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龙华区 发文日期: 2010年07月30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龙华区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坚持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论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坚决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牵头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

  二、推行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进一步做好清权确权工作,加快依法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固定程序,逐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牵头单位:区法制办,配合单位:区政府服务中心、区信息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继续推进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政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对裁量幅度分档设限,细化标准,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法制办,配合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牵头单位:区监察局,配合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区政府服务中心、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积极推进内部公开。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公开力度,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牵头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争取年内全部完成“元数据”提取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七、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适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区政府工作报告,鼓励和引导群众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评议和监督。(牵头单位: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法制办)

  八、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对申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或者政府部门多个内设机构的,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确保答复意见统一。研究探索建立公共利益评估机制,对申请人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回复质量。(牵头单位: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法制办)

  九、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政府信息的部门或单位按照职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法制办)

  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狠抓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区档案局、区政府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达到规范化要求。(牵头单位: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档案局、区政府服务中心、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群众关注的住房、旅游、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热点问题纳入办事公开范围,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围绕招生录取、医药购销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认真推进办事公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推动办事公开向农村、社区延伸,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二、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质量。重点公开中央和市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

  十三、努力做好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加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为民办实事工程、“三农”工作、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药用地等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为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证。(牵头单位: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委、区统计局)

  十四、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好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建设局,配合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十五、开展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各镇(街)、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下半年,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将组织开展1 次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情况、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等情况。同时,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也将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区政府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六、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将适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各单位也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交流等,加强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七、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加大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的力度,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牵头单位:区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法制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八、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要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风行风评议范围,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全面、真实、系统和规范。(牵头单位:区监察局,配合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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