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台风会对供电用电产生哪些影响?要做好哪些保障?

  更新时间:2023-07-27 10:31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7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迎峰度夏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2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迎峰度夏能源电力安全保供有关情况。一起来看——



Q1

Q: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如何落实国常会要求,做好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


A:

当前,迎峰度夏已进入关键时期,经济回升叠加高温天气,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复杂、艰巨程度明显加大。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燃料供应保障。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增加顶峰发电天然气供应,确保一次燃料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二是督促各类发电机组应发尽发。确保火电出力保持在历史较好水平,优化运行方式保持水电顶峰出力,促进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多发多用。



Q2

Q:在促进通关便利化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将对市场经营主体带来哪些便利?


A:

一是进一步提高通关时间透明度。本次《若干措施》在试点地区进一步明确了空运快运货物和普通货物通关的时间标准,规定在符合我国海关监管要求且完成必要检疫程序的前提下,空运快运货物正常情况下在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对已抵达并提交通关所需全部信息的普通货物,尽可能在48小时内放行。通关时间标准更加透明,有助于提升经营主体进口环节的可预期性,为促进贸易发展营造更优的环境。


二是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比如,明确海关允许原产地证书存在微小的差错,在确认货物原产资格情况下,对印刷错误、打字错误、非关键性信息遗漏等微小差错或文件之间的细微差异不影响企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企业不必反复修改、递交申请的材料,这样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资金、人力和时间成本。又如,明确在预裁定所根据的法律、事实和情况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允许进口企业在预裁定失效前申请展期,海关在裁定有效期届满前从速决定,保证了预裁定决定的连续性,避免新、旧裁定之间的空窗期,有利于提升贸易的便利化水平。


三是加强调度促进省间余缺互济。发挥大电网统一调度优势,做好重点地区重要时段供电保障,组织跨省跨区余缺互济,提升全国电力安全保供能力。


四是立足底线思维做好应急预案。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调整需求侧负荷管理预案,努力做到既尽量不用,又确保极端条件下民生及重点用能不受影响



Q3

Q:在持续推进货物贸易自由化方面,有哪些重点突破?将对经营主体带来哪些红利?


A:

第一个利好是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此次开展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再制造产品不适用我国禁止或限制旧品进口的相关措施,将促进再制造产品进口,满足国内需求,降低企业成本,丰富消费者选择。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试点地区提出的具体试点产品方案,明确产品清单及适用的具体标准、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监管措施,于6个月内作出决定,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第二个利好是对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航空器和船舶免征关税。按照现行规定,运往境外修理的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照章征收关税。试点措施对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的航空企业所运营的航空器,以及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运公司所运营的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港口为船籍港的船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无论其是否增值,免征关税。这个制度创新将有利于降低相关航空企业和船运公司修理成本,更好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红利。


第三个利好是对自境外准许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修理的货物,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照章征收关税。本条措施对目前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修理的货物“一线”进口保税、复运出境免税,调整为直接免税,突破了现行保税政策;同时,允许不复运出境的货物转为内销,将有利于相关维修产业的发展。



Q4

Q:如何推动储能行业发展?


A:

储能是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消纳、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的关键技术和基础储备,对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储能技术路线比较多,包括常规抽水蓄能,以及现在新兴的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我们高度重视各类储能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发展。在新型储能方面,2021年以来,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围绕新型储能的规划配置、项目管理、调度运用、市场机制、安全管理、人才培养和标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有关重点任务安排。为各级政府、行业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和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


近年来,受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消纳需求驱动,并在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下,我国新型储能快速发展,装机规模快速增长。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1200万千瓦,全国各地对新型储能重视程度持续提高。目前超过十个省份正在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带动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快速发展,相关产业链体系也不断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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