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补资金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4-07-29 09:56   来源:龙华区发改委  作者:

《海口市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补资金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问题一:《海口市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补资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的意义是什么?

回答一:个体工商户是龙华区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构成,占到了全区市场主体的80%以上,但个体工商户存在经营模式单一、投资规模有限、融资及抗风险能力低等缺陷,在品牌效应、商业信用等方面也缺乏竞争优势。升级为企业是个体工商户提升管理机制、增强竞争力的自身需要,也是市场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的需要。《实施办法》从提供转型服务、减免转换成本、奖励转型企业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以此鼓励、扶持“个转企”工作,将进一步促进龙华区经济结构优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实体经济做大做强。

问题二:《实施办法》的适用时间是怎样的?

回答二:《实施办法》自2024年6月25日颁布,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有效期内已满足奖补条件且已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提交申报材料的,延续适用本办法至执行完毕。

问题三:《实施办法》奖补资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回答三:自《海口市龙华区“注促营 个转企 小升规”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发布之日(即2023年9月11日)起在龙华区申请并完成“个转企”登记和进行涉税申报的,均属于《实施办法》扶持范畴,进而视不同条件和规定情形享受服务、申领奖补。

问题四:《实施办法》具体实施部门有哪些?

回答四: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负责个转企奖补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发改、财政、税务、公安、商务、营商环境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助配合,保证本办法的全面落实。

问题五:《实施办法》奖补种类有哪些?

回答五:为了加大“个转企”的扶持力度,《实施办法》全面考量了原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后将面临的各项需求,对转型企业从知识产权鼓励、财务建账管理、年报申报管理、经营激励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给予补贴、奖励。根据前述考量,《实施办法》规定了奖补资金分为政府补贴资金和政府奖励资金,分别为:转型企业首套印章刻制补贴、接收转型前获得的注册商标变更(转让)补贴、首年度及次年度财务代理补贴、首年度及次年度银行账户管理费用补贴以及经营激励奖励、新注册商标奖励、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奖励。补贴均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除首年度及次年度银行账户管理费用补贴需由转型企业将管理费支付银行后再行向政府据实申领,其他补贴由政府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委托确定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先行向转型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刻制、财务记账、涉税申报、年报、商标(变更或转让)代理等服务,后由第三方服务单位按合同约定与政府部门进行补贴结算。“先垫后补”“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有利于政府部门的监管,也更加便利于转型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福利,获得感更强。

问题六:《实施办法》的奖补标准是怎样的?

回答六:补贴资金是根据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实际发生额为基数进行成本补贴,标准分别为首套印章刻制240元接收转型前获得的注册商标每件商标每个类别变更规费150元、每件商标每个类别转让规费450元、每件商标每个类别代理费200元;首年度及次年度财务代理每月300元(两年7200元)、首年度及次年度银行账户管理费每年360元(两年720元)。

奖励资金则以“一次性发放”“不重复发放”为原则,标准分别为:转型企业持续经营12个月以上,在该经营期间每月产生营业收入且有3个月每个月营业收入超过10万元、名下有1名或以上人员连续购买社保可申请经营激励奖励1万元;转型企业获得新核准的注册商标可申请新注册商标奖励2000元;转型企业在转型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转型后持续经营12个月以上,或者在转型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自被认定之日起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可申请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奖励5万元。

问题七:《实施办法》的奖补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回答七:转型企业可以在办理转型登记时,自行选择是否申请享受免费的印章刻制、财务记账、纳税申报、年报、商标代理等服务,选择免费服务的,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分别向转型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单位双向推送对方相关信息,第三方服务单位按要求提供免费服务。其他奖补的申请,转型企业需要按照《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提供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将结果公示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和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公示期为10日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10日内核实后认定不成立的按财务制度规定程序向转型企业发放奖补资金

问题八:《实施办法》不予奖补的情形有哪些?

回答八: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免费服务或不予发放奖补资金:转型企业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以伪造营业收入、虚开发票等方式骗取免费服务或套取奖补资金被列入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转型企业通过信用修复被移出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除外;被撤销设立登记、被吊销、被责令关停、被强制注销或自行注销的;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变更至龙华区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的;公示期内有提出异议,且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属于不予奖补情形但已享受免费服务或领取奖补资金的转型企业,应在接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下达的告知书后30日内返还相应的奖补资金。到期不返还的,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有关规定函告相关部门对转型企业和失信责任人(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并依法追偿。

问题九:奖补政策到哪里咨询?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九:咨询地址是海口市玉河路5号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一楼行政审批办公室;咨询电话是0898-66796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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