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评估报告

  更新时间:2024-08-23 10:40   来源:  作者:

一、事故情况

2023年,海口市龙华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365万元。其中工商贸其他行业1起物体打击事故,商贸行业1起触电事故,建筑施工行业事故2起分别为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

为督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举一反三,不断提升区级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安委办[2021]130号)等有关规定,龙华区应急局牵头成立并组织评估工作组对龙华区2023年发生的4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评估开展

评估工作组由城西镇、滨海街道、区纪委、区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区检察院等相关单位组成。评估工作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等逐条逐项细化,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核查。事故发生后,各相关责任单位、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评估情况

(一)海口龙华椰海大道美君仓储部“3.19”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9日17时24分左右,在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苍西村美君仓储部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员工死亡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3年3月29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7月16日经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同意批复《海口龙华椰海大道美君仓储部“3.19”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结案。

2、事故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1家,为海口龙华椰海大道美君仓储部

海口龙华椰海大道美君仓储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对海口龙华椰海大道美君仓储部作出31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海口龙华椰海大道美君仓储部的经营者朱秀英未缴纳罚款。

3、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1)海口龙华椰海大道美君仓储部迅速从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禁无操作证人员驾驶机动工业车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目前椰海大道美君仓储部已搬离

(2)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针对“3.19”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一是建立台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平台统计,龙华区在用特种设备共19791台,其中电梯12009台、锅炉68台、压力容器2846台(含车用气瓶)、起重机械1284台、场(厂)内机动车辆584台、大型游乐设施31台、压力管道(管段)设备总数2969。二是开展检查。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57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72家,其中检查电梯762台、锅炉39台、压力容器55台、起重机械16台、游乐设施47台、厂内机动车辆24台,根据现场发现的隐患问题,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指令书》27份;立案7宗,共处罚金90900元。对金盛达相关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的宣贯2次,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加强重大节会安全检查,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以排查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为重点,结合重点监管监控单位、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全面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巡查,继续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零事故。四是根据市局和区安委办印发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并按要求积极开展学习省安委会 2023 年第二次全体会议材料之一《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将抓好重点安全工作,对重点监督检查和重点场所开展定期排查整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定期巡查和开展联合整治工作。配合市局、区政府相关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城西镇为深刻吸取“3.19”苍西村美君仓储部物体打击事故教训,进一步防范及遏制事故发生,全面提高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安全管理水平,立行立改。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存在特种作业企业底数,建立排查情况记录。二是逐一上门入户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出动300余人次,摸排各类场所1000余家,并组织行业专家对辖区进行区域性风险评估,发布风险预警,建立风险管控清单,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知识。城西镇要求各村居对辖区内厂房仓储类场所、经营者开展1次集中培训,针对存在高风险的厂房仓储类场所房东、经营者再次开展1次集中约谈,进一步压实房东、经营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厂房仓储类场所经营者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科学疏散逃生和特种设备知识。共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演练活动102次,参与人数约1800人,发放消防安全相关海报手册约3000张,普及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知识,提高企业及群众防范意识。

(二)海口龙华伟仔牛杂煲餐饮店“8.14”触电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4日21时43分左右,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渡海路恒大外滩中心A125铺面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名员工死亡。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3年8月26日龙华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11月15日经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同意批复《海口龙华伟仔牛杂煲餐饮店“8.14”触电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结案。

2、事故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1家,为海口龙华伟仔牛杂煲餐饮店

海口龙华伟仔牛杂煲餐饮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对海口龙华伟仔牛杂煲餐饮店作出31万元行政处罚,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目前海口龙华伟仔牛杂煲餐饮店已停业,经营者王川未缴纳罚款

3、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1)海口龙华伟仔牛杂煲餐饮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店内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并已经拆除涉事雨棚,同时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水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该餐饮店已搬离。

(2)区商务局于2023 年 11 月下旬开始,有计划、分批次地对辖区内餐饮店展开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求餐饮店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检查。已整改一批包括电动车飞线充电、乱拉电线等问题。同时联动市综合执法局龙华分局、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商务局还在岁末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议,召集辖区内商超、农贸市场和餐饮企业通报事故典型案例,对参会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和部署下一步工作,要求参会企业在会后开展自查自改,对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要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此外还要求参会企业填写《餐饮场所排查统计表》,对内部的餐饮店的用气用电类型进行排查,摸清用电餐饮店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餐饮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3)滨海街道为深刻吸取“8.14”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防范及遏制事故发生,滨海街道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应急、消防、社区等部门约谈恒大外滩中心物业管理方并对周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LED 屏幕滚动宣传等方式,累计发放宣传折页300份,LED屏幕标语30条。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及学习,结合事故警示案例、暴露隐患问题和危险作业行为等内容进行推送,全方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辖区涉电领域安全生产氛围。

(三)龙昆下村29-2号“9.04”坍塌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基本情况

2023年9月4日上午9时15分左右,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下村29-2号自建房门外一处空地,发生一起挡土墙坍塌事故,造成一名员工死亡。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3年9月11日龙华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1月7日经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同意批复《龙昆下村29-2号“9.04”坍塌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结案。

2、事故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1人,为朱开定

(1)朱开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对朱开定处以人民币3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已按照程序对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目前未缴纳罚款。

3、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1)朱开定应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在承接作业时应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2)区住建局深刻吸取“9.04”事故教训,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龙华辖区内目前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区管在建工地总共有39个项目,其中新建房建项目27个,装修改造项目12个,市政项目0个。塔吊27台,施工升降机27台,物料提升机3台,另有3个混凝土搅拌站。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派区质安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以政府购买服务聘请行业专家全程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项目限期整改,同时安排专人专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账。通过事后安排专人开展复查工作,针对专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逐条核对销号,确保工作的可追溯性。区住建局共出动221人次,检查项目97个次,共发现安全隐患712条(其中重大隐患21条),报送违法违规7份,下发整改通知书97份,截至目前已全部回整改到位。针对安全隐患问题下发局部停工通知书4份,记录不良行为4份。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区住建局已组织区管在建项目参与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集中培训4次,累计参与人次216人。通过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有效提升参建各方安全责任人的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3)滨海街道为深刻吸取“9.04”事故教训,进一步防范及遏制事故发生,滨海街道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应急、消防、社区等部门对涉事自建房房东进行警示教育约谈并举一反三你对辖区在建施工自建房进行安全检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LED 屏幕滚动宣传等方式,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及学习,结合事故警示案例、暴露隐患问题和危险作业行为等内容进行推送,全方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辖区涉电领域安全生产氛围。累计发放宣传折页120份,LED屏幕标语20条。经核实,该自建房已于2023年9月30日完成现场包括挡土墙在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及围墙加固修缮工作。

(四)海南正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20”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0日17时左右,在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安宁路3号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科综合病房大楼改造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员工死亡。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3年12月22日龙华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4月22日经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同意批复《海南正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20”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结案。

2、事故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2家,分别为海南正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诚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3人,分别为何启通、陈民生、耿朝晖

(1)海南正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对其处以31万元的行政处罚。

(2)海南诚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对其处以31万元的行政处罚。

(3)陈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对其处以2022年年收入(101000元)40%的罚款,计4.04万元的罚款。

(4)何启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对其处以2022年年收入(5.07万元)40%的罚款,计2.028万元的罚款。

(5)耿朝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对其处以2022年年收入(145153.42元)20%的罚款,计2.903万元的罚款。

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已缴纳罚款完毕。

3、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1)海南省安宁医院从这起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2)海南正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海南诚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监理规范,提高安全监理能力,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针对“12.20”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对第五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企业单位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明确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强化风险排查治理,确保源头管控。深入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治本攻坚行动工作,守住安全底线,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不留后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龙华区在用特种设备共19791台,其中电梯12111台、锅炉68台、压力容器2846台(含车用气瓶)、起重机械1286台、场(厂)内机动车辆584台、大型游乐设施31台、压力管道(管段)设备总数2969。共出动执法人员527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47家,其中检查电梯645台、锅炉19台、压力容器35台、起重机械48台、游乐设施47台、厂内机动车辆24台,排查一般隐患16处,整改完成16项。立案6宗,共处罚金6.52万元。

(5)城西镇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行立改,立即召开全镇安全生产会议,通报事故情况,部署下一步排查整治工作,并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巡查辖区企业65家,排查整改隐患25处,开展宣传教育10次。

四、评估意见

行业部门和事故企业均严格按照批复事项要求,严肃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防范措施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对行业领域作业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五、工作建议

(一)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定期、定时、分批培训各级管理层、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及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素质。加强对企业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二)多措并举不断强化行业部门监管力度强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职责,全面加强各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行业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发现违法违规作业的,立即暂时停产停业,对于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现场立即整改或限期责令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高危作业风险意识不足、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盲目自信、冒险作业、冒险抢险等突出问题的,要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坚决停工整改。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专题进行研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企业认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和任务分工,全做到上下衔接、左右协同,确保大检查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面推动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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