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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关于拟批《海南正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2-04-06 09:32   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  作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南正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

一、项目名称:海南正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保明新村129号

三、建设单位:海南正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风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租用现有房屋作为实验检测及办公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已有建筑按照实验室标准要求进行布置,主要设有员工办公室、理化室、气相/气质室、液相/离子色谱室、微生物室、嗅辨室、试剂库、样品室、高温室等,项目不设住宿及食堂。

项目检测内容包括232项监测能力,其中:水与废水66项;生活饮用水51项;海水33项;环境空气与废气19项;室内空气和公共卫生13项;土壤、沉积物(底泥、底质)31项;海洋沉积物8项目;噪声、振动8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的14.2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实验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橱、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5m高排气筒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废水(不含实验容器1~2次清洗废水)和实验室清洁废水分别经三级化粪池、自建酸碱中和池处理后排入迎宾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海口市丁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验容器1~2次清洗废水和实验室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溶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员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本项目设置多个小型垃圾收集桶,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一般固废:检测过程中产生的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器皿等为一般工业固废,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过期、变质、失效的化学药剂、废弃微生物培养皿、失效菌种、重金属土壤、高浓度废酸碱液、有机废液、容器1~2次清洗废水以及重金属废液、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储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实验设备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器或减振垫、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审批室

联系电话:0898-66568209

电子信箱:lhhb@haikou.gov.cn

通讯地址:海口市金园路龙华金园办公区二楼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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