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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6-08 10:13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作者:

海口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应知应会知识



1.我市何时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是第几批创建城市?


答:2016年5月;第三批。


2.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时间节点是怎样安排的?


答:2022年6月前完成省级初评;预计2022年9月至12月迎接国家验收,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验收。


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


答: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事关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对于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营造食品产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准是什么?


:第三批创建城市适用的标准主要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共6大部分,36个评价要点,94项评价内容。6大部分分别是: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状况、示范引领、否决项。


5.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对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的要求是怎样的?


答: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


6.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具体指的是什么?


答:指“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7.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原则是什么?


答:(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二)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三)坚持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海口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知应会知识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8.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电话是什么?


答:投诉举报电话是12345、12315。


9.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答: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管理,定期开展培训考核;三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四是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管理规范;五是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六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应急和召回管理制度体系;七是定期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建设诚信守法企业文化。


10.广大市民如何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答:广大市民朋友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支持创城、热情参与创城,从小事做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和科普知识等;二要通过市政府及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关注食品安全情况;三要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志愿者行动、食品安全监督等相关活动,做到“我知晓、我支持、我参与”;四要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反对食品浪费,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要积极主动维权,让每一次


食品消费都成为对食品质量的把关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的监督;五要做食品安全的守护者,主动地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举报。


海口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社会的和谐安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近年来,海口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严格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特向全市发出以下倡议:


一、共建共治,人人参与


全市人民既是食品安全的受益者,也是食品安全的参与者和监督者,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切身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真诚邀请每一位市民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积极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言献策,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做维护食品安全的践行者、推动创建工作的宣传者,共做幸福海口人。


二、尚德守法,诚信自律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健全完善质量安全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放心食品,积极开展“创城”宣传,营造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诚信环境。做到守法立身,诚信兴业,以实际行动支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三、协同联动,合力守护


海口市各区、各部门要以食品安全为最大民生,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通力协作,协同媒体、协会、市民开展社会监督,围绕中心,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6年5月,海口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关系广大市民游客的切身利益,需要全市上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过程中,有关部门将对我市进行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进行民意调查。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接到电话访问,或者遇到调查人员当面提问,请您本着积极态度,耐心回答调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公正评价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和成效。希望全市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形成“食品安全,我知晓、我支持、我参与、我满意”的浓厚氛围,共建共享平安幸福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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