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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问答

  更新时间:2022-01-28 10:37   来源:市人社局  作者:

2022年1月起,职工基本医疗普通门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内就医,普通门诊如何报销?

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我省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产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结算时,参保人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自行结算。参保人自付的部分,可自行在医院结算。

注意:门诊看病时,提醒医生需要报销。

2.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外就医,普通门诊如何报销?

第一种情况:直接报销。就医地已实现普通门诊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按规定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具体报销方法和省内看病报销的方法相同。

第二种情况:手工报销。未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由本人先垫付,原则上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持医疗票据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呢?

注意:使用乙类药品无需先行自付,使用国家谈判药品需先行自付10%。

4.今年1月1日后普通门诊看病尚未报销的合规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一是凭医疗票据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销(先退费,再报销合规费用)。

二是凭医疗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证明或门诊病历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5.普通门诊挂号费可以报销吗?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挂号费可以报销,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挂号费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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