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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5-07 18:05   来源:市人社局  作者:

尊敬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相关规定,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应按期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老农保领取待遇人员参照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认证方法进行)。

二、认证周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6个月,前后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6个月。(如:2022年4月1日进行认证,下次认证最迟要在2022年11月1日前再次完成认证。)

三、认证方式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任一种认证方式:

(一)通过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

1.安装“海南一卡通”APP,注册后完成“人脸认证”操作;

2.通过其他手机APP(如:微信、支付宝等)的“电子社保卡”入口,通过“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提示操作完成认证。

(二)海口农商银行认证

自助一体机认证: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前往市内部分农商银行网点设立的“STM自助一体机”自助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三)机构认证

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进行认证。

(四)异地、境外认证

长期在异地居住或国(境)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下载手机APP认证系统进行自助认证;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也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居住地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协查手续。

(五)上门认证

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人员,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可申请预约基层工作人员上门提供认证服务。

(六)数据比对认证

通过公安、卫健、民航、交通等部门的有效数据比对,视为认证通过。

四、注意事项

(一)对未按时进行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在资格认证期结束的次月起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后可恢复待遇,予以申请补发待遇。

(二)死亡或判刑收监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家属应主动及时上报农保经办机构。

(三)对欺诈冒领城乡居保(含老农保)待遇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电话

海口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68724246

秀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68669449

龙华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66568105

琼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65981609

美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65368352


海口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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