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紫荆路(海棠路至恒大海口湾广场东门)改造项目遴选招标代理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30 17:16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作者: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紫荆路(海棠路至恒大海口湾广场东门)改造项目遴选

招标代理的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拟于2024年9月上旬进行紫荆路(海棠路至恒大海口湾广场东门)改造项目招标,决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服务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1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紫荆路(海棠路至恒大海口湾广场东门)改造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以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书面通知的具体项目信息为准,服务要求以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二、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按照规范合法的招标采购程序,高质高效完成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做好全程服务。
三、代理机构资质条件
(一)具备海南省招标代理相关资质,具有丰富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经验;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招标代理、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遴选具体事项
(一)需提交报名材料
参选机构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并分别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海南政府采购备案证明;
3、“信用中国”信用记录、2022年起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
4、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格式自拟);
5、近三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佐证材料;
6、参选代理机构认为有助于本次遴选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二)代理服务费收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我省现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规范文件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应确保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依据、收取费用合法、合规、合理。
(三)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3日17时30分止。
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314室。
参选代理机构将相关材料做成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后报送至我局,材料里面请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五、其他事宜
所有报名单位在报名期间如对本遴选公告内容有疑问或意见,欢迎对接联系。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将通过综合考评的方式择优选取1家代理机构作为紫荆路(海棠路至恒大海口湾广场东门)改造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结果将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898-66761271
邮    箱:lhqsz@hai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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