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专栏>消防知识宣传专题>工作动态 > 正文
工作动态

敲响安全警钟——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追究苍西村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赵羽耿  时间:2022-08-31 20:40  

敲响安全警钟——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追究苍西村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


817日上午1044分左右,龙华区苍西村1084号民房一楼大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经查,此次火灾起因系出租人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承租人过失引发火灾,致使停放在一楼大厅的1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并导致另1辆电动自行车被部分烧损,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鉴于上述情况,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相关条款对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立案查处,以示警醒。

该起火灾发生后,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当前防疫工作实际,立即调派苍东政府专职消防员携带各类消防宣传资料深入苍西村各民房,主要通过现场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彩页发放的方式向广大村民传授各类火灾防控知识,全面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及应对技能。

鉴于电动自行车导致的火灾事故频发,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特别提醒:请到正规商店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及配件,严禁私自改装和室内超时停充,并做好防火分隔、配备限电开关和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以及加强防火巡查等。否则,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