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标单位: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二、邀标项目: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民丰村委会村巷改造项目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民丰村。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加车行水泥路及人行水泥路。具体建设规模如下:车行混凝土路面,共655.43平方米;人行石材路面,共4202.50平方米;人行混凝土路面,共236.26平方米;清理场地杂物、枯枝及碎石,共1116.09平方米;拆除现状水泥路面面层及基础,共2207.40平方米;拆除现状砖墙,共15.25米;拆除现状铁皮棚,共58.42米;DN200双壁波纹管,共9.96米。其中:结算审核费预算为8486.98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有意向单位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报名地点处了解项目相关情况。
四、竣工结算审核单位资格: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一)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申报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三)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四)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五)申报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良好记录);(六)报价函(注明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10%,格式自拟,本次评选下浮率区间为0--10%,超出其区间为无效报价)。
六、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8:00时至2024年7月11日下午17:00时前(周末及节假日时间正常受理报名业务)。报名时请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信息资料(以上证书和材料审核原件,留存盖章复印),提交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八、评选方法:(一)申请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4家(含)及以下时,根据社会信誉能力、履职能力、工作方案、项目报价等多方面因素,择优评选承担单位。(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4家(不含)以上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再根据社会信誉能力、履职能力、工作方案、项目报价等多方面因素,择优评选承担单位。(四)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898-32684151;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