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新华公寓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砍伐城市树木行政许可手续批前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4-04-08 09:24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新华公寓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砍伐城市树木
行政许可手续批前的公示
根据《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21年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申请砍伐城市树木行政许可手续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海口市龙华区新华公寓小区业主委员会
申请理由:危害公共安全
申请事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砍伐树木:
植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大王棕 |
胸径35-38CM |
3株 |
项目地址:龙华区国贸二横路18号新华公寓
公示日期: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项目地址现场、小区公示栏、小区保安室公示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以及《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对上述申请事项持有异议或者直接关系到重大利益的,应当依法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申诉;申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诉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诉材料应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限内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及自行放弃申诉权利。依法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该申请事项行政许可手续。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海口市滨海大道复兴城B座1-3层 (3楼)查询。
联系人:霍震铄 联系电话:0898-66568970
监督电话:0898-12345 电子信箱:1197682811@qq.com
特此公示。
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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