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贸二横路3号市国家安全局大院4栋4单元加装电梯批前规划公示

  更新时间:2024-07-24 08:30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

海口市国贸二横路3号市国家安全局大院4栋4单元加装电梯批前规划公示

符致雄、高茂林等13户业主申请加装的1部地上9层无机房住宅电梯 ,位于海口市国贸二横路3号市国家安全局大院4栋4单元北侧,加建电梯总建筑面积94.53㎡,建筑高度为28.5米,立面饰材为灰色雕花板,井道底部1.8米贴浅灰色瓷砖,本电梯井道采用钢框架结构加装 ,在距离电梯井 2.05m 位置增设两根钢柱,从1层地面贯穿楼梯间底板至顶层,支撑连廊。申请人提交了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证明材料,具备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证明》和《初步设计方案》等材料,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要求。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如无意见反馈,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核发加装电梯规划批复。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1日);

2.公示网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

3.公示地址:拟建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意见反馈需提供反馈意见人有关加装项目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件、反馈意见及相关佐证等材料;

2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hqspfwj@haikou.gov.cn;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滨海大道复兴城B座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邮政编码:570125

5.咨询电话:66735762  联系人:符一帆张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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