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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94-3/2023-02709 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的函
文  号: 海龙府规备报〔2023〕3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的函

海龙府规备报〔2023〕3号

海 口 市 龙 华 区 人 民 政 府 海龙府规备报〔2023〕3 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 行办法》备案的函 市司法局: 为规范加强龙华区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 金作用引导作用,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令 第 76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预〔2015〕210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了《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海龙府办规 〔2023〕2 号),并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印发。现依据《海口 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将《海 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海龙府办规〔2023〕 2 号)等相关材料报请备案登记。 附件:1.海口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 2.《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备案材料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吴春葵,联系电话:66569323)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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