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市 龙 华 区 人 民 政 府
海龙府规备报〔2023〕6 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试行)》备案的函
市司法局:
为龙华区商务(商业)楼宇分类引导、梯度培育、特色打造、
规范发展提供依据,构建区域领先、具有标杆示范效应、繁荣活
跃的楼宇经济生态圈,加强招商落地和产业集聚,从而打造一批
总部型亿元楼宇和特色产业与商业楼宇、升级一批老旧商业(商
务)楼宇,有效提升楼宇型园区经济产业发展能级,我区制定了
《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海龙府办规〔2023〕3 号)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印发。现依
据《海口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
定,将《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
行)》(海龙府办规〔2023〕3 号)等相关材料报请备案登记。
附件:《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措施(试行)》备案材料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3 年 12 月 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吴春葵,联系电话:6656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