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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94-3/2023-00091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24日
名  称: 海龙法委发〔2022〕1号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海龙法委发〔2022〕1号 主 题 词:


海龙法委发〔2022〕1号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龙法委发〔2022〕1号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八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2年8月 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1-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八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十四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优化龙华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心,统筹推进法治龙华建设,为全面推进法治海口、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干部网络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法治工作部门和各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开展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2-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直其他相关单位,各镇街)
    二、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制度机制
    3.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强化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配合市级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整合基层法治资源,提高基层法治工作水平。配合市级加强市、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配合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4.强化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统筹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切实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施动态调整。把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重要任务,通过融媒体、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等各种普法平台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直其他相关单位,各镇街)
    5.强化法治督察考核工作。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
    -3-法工作,将各镇街、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定2022年度法治督察计划,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配备和使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等重点方面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度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绩效办;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6.持续优化准入准营机制。落实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政策,推动鼓励类产业目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政策落地见效,实施最低市场准入。深化“准入即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将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纳入“一业一证”“一业一照”改革范围。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键导航”“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证经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7.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形成“四个一”(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证、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制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4-事项清单、容缺受理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持续“减证便民”。梳理公布“零跑动”事项清单,扩大政务服务“零跑动”范围。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自助办、零跑动”,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一件事一次办”。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等改革。(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建局;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海口市 2022年提升法治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梳理区级任务、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配合完成2022 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均达到优良以上水平。落实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严格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等,落实“非禁即入”。配合落实省、市营商环境体验员制度,根据省市反馈意见和建议开展优化、整改工作。结合区级高质量发展考核方案开展考评。推进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建设。实施一批营商环境改革领跑工程,开展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和提升行动,推动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5-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9.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省、市部署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集中清理,实行最简权力清单。制定龙华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配合市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持续巩固提升。(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委依法治区办;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10.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科学设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能范围,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配套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旅游文化、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消防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适时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梳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参加单位:区委编办、区旅文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直其他相关单位,各镇街)
    11.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海口市行政机关-6-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及《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统计分析上一年度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召开行政败诉案件闭门反思会,不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落实行政应诉案件不按期答辩举证、不出庭应诉、不履行生效裁判的通报协调机制,落实行政败诉案件、执行不到位案件季报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应当立即报告制度。建立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台账和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台账,开展案件执行情况和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检查并予以通报。(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12.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海南省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六大监督”,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立完善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深化检察体制改革,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参加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区司法局、区直其他相关单位,各镇街)
    13.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专业化审判组织和机制
    -7-建设,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制度优势,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健全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普通程序合理区分、有效衔接的机制。优化速裁审判团队建设,合理细化独任制普通程序案件程序。积极开展在线诉讼活动,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加快智慧法院和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积极探索“区块链+司法”模式,利用区块链技术提高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真实性。建立健全自助服务体系,实现诉讼服务“就近办”“家里办”“掌上办”“随时办”。(牵头单位:区法院;参加单位:区检察院、区直其他相关单位,各镇街)
    14.深入推进平安龙华建设。定期开展平安建设考评工作,构建平安建设工作新格局。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严厉打击和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走私、偷逃税、侵犯知识产权、洗钱、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反走私综合执法点建设和“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强化反走私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参加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区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区直其他相关单位,各镇街)
    15.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8-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制定相应配套制度规范,年底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同推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参加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社局、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直其他相关单位,各镇街)
    六、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16.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社会培养规则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持续深入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活动。编制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17.依法推进信访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9-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强化信访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主动防范化解涉法涉诉风险隐患。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学习宣传专项活动,组织全市信访干部培训。(牵头单位:区信访局;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18.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协助市级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等工程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覆盖。通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配合市级整合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七、加强全面依法治区保障工作
    19.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持续配合推进海口市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升级“城市大脑”数据资源平台,健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提升社会服务和风险防控的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全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10-革。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线索摸排平台建设。强化政法单位移动化办公、可视化管理、数据化分析等信息化系统的研发应用。(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参加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20.加强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同堂培训,促进法治工作人员知识结构优化和能力水平提升。推动法治干部跨部门、跨系统交流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干部交流工作。(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参加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区直其他相关单位,各镇街)
    21.推行行政执法考试常态化机制。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推行“全员领证”。全区在编在岗干部(55岁以上干部可不参加)应当报考海南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公共法部分),考试结果列入提拔晋升、评先评优参考内容。各单位根据职能要求及上级单位的安排,积极参加本
    -11- 部门、本系统内的专业法考试。(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街)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印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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