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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94-3/2023-00094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名  称: 海龙教〔2022〕7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文  号: 海龙教〔2022〕75号 主 题 词:


海龙教〔2022〕7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海龙教〔2022〕75号

局机关各科室、区教研室、区属各公办中小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符光清,电话:66568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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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城区中小学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改进管理模式,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海府办〔202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办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补齐短板、优质均衡”的原则,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共同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名校领跑、学校结盟、整体提升”的基本策略,创新教育管理模式,完善资源共享途径,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解决人-2-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教育发展之间的矛盾,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按照方案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有效化解集团化办学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优化集团化办学发展生态,激发集团内学校办学活力,优质教育资源在集团内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力争2023年底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 80%,2025年底全覆盖,有效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升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促进公平原则。优质均衡是教育公平的体现,应注重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充分发挥核心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缩小基础教育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差距。
    (二)量质并举原则。注重量的扩张与质的提升紧密结合,既要让区域内一定数量的学校参与,形成集团化发展格局,也要保证集团核心学校优质资源不被削弱或稀释。
    (三)共享共生原则。通过优质学校先进办学理念辐射、管理制度共建、教育资源共享、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实现取长补短,和谐共生,质量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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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勠力创新原则。集团化办学是新时代教育改革创举,各教育集团要探索和创新不同模式下优质教育资源的集团化办学形式,激发办学共同体中各成员学校主动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办学特色。
    四、组建模式
    教育集团按照“1+N”的模式成立,每个集团以 1所城区优质学校为核心学校,实施“核心学校+农村学校”“核心学校+薄弱学校”“核心学校+新建学校”等方式,接受核心学校的业务指导和统筹管理,集团成员学校的规模应控制在3至5个,由学段相同或相近、办学条件互补、人文生态相融的学校组成。具体组建如下:
    (一)组建海口市第九小学教育集团。以海口市第九小学为核心校,成员校有 4所:海口市遵谭中心小学(含完小)、海口市滨海小学、海口市第十二小学、海口市龙华小学(含城南校区)。
    (二)组建海口市第十一小学教育集团。以海口市第十一小学为核心校,成员校有 3所:海口市新坡中心小学(含完小)、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二小学、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三小学。
    (三)组建海口市第二十六小学教育集团。以海口市第二十六小学为核心校,成员校有 4所:海口市龙泉中心小学(含-4-完小)、海口市秀英学校、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一小学、海口市第二十小学。
    (四)组建海口市海燕小学教育集团。以海口市海燕小学为核心校,成员校有4所:海口市城西小学、海口市高坡小学、海口市苍西小学、海口市丁村小学。
    (五)组建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以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为核心校,成员校有5所:海口市龙泉中学、海口市遵谭中学、海口市城西中学、海口市海瑞学校、海口市秀峰学校。
    (六)组建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以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为核心校,成员校有4所:海口市新坡中学、海口市龙桥学校(含完小)、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海口市金宇学校、海口市义龙中学。
    五、主要任务
    为了集团化办学得到落实并取得成效,要完成如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集团化办学制度
    要按照现代教育治理体系要求,制定集团化办学章程及制度体系。探索构建一个法人一体化、多个法人联合体等集团治理结构。明晰法人主体权力和责任,健全集团内部决策、协调、
    -5-执行和监督一体化运行机制,制定、完善集团章程,严格依章建制。
    (二)优化集团内干部教师管理
    制订集团内中层及以上干部、骨干教师流动管理办法,盘活集团内干部教师资源,逐步形成校长教师在集团内部自由流动,健全干部教师流动绩效考评制度,推动优秀管理干部、教师到集团内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对部分紧缺学科教师,探索建立集团内统一招聘、统一调配和管理制度。在薪酬分配、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评先表彰等方面向交流轮岗教师倾斜。
    (三)推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在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建设具有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配送机制;建立集团内优秀课件、优秀教学设计等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机制;统筹开展集团内教育科研、教学研讨、教师培训等活动,积极推动集团教师共同开展观摩、备课、听评课以及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集团内部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带动薄弱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集团内干部教师整体素质提升、专业化发展;统筹安排集团内招生入学、德育实践、研学旅行、班团队等活动;统筹质量监测,统一组织集团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质量检测,整体提升办学水平。
    (四)加强集团办学内涵建设-6-
    集团学校要注重课程建设,发挥课程育人功能,构建基于集团办学理念和特色的课程体系以及各分校特色课程体系,尊重和保障学生在学习中自主进行选择、参与、表达、思考和实践。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文化引领集团化内各学校“和而不同”发展。在尊重各成员学校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练核心价值,丰富集团文化内涵,培育积极向上的集团文化。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特色发展。
    (五)实现集团内信息融合
    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科学构建集团内部的信息交流系统和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行集团内学校集体备课、评课、教研、学科教案、多媒体课件、优秀课例、模拟题库、教师论坛、学生活动等优质资源的共享。鼓励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专业化的诊断、答疑、辅导,促进集团内部的合作交融。积极开发集团内优质学校名师网络课程,传递课堂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无缝覆盖和精准推送,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六)实现集团内考核评价一体化
    集团学校要建立统一的干部教师专业考核和评价体系,实现“评价考核一体化”,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健全集团校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细化考核和评
    -7-价内容,集团内部统一施行,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个人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依据。探索建立集团化内部分校校长考核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集团分校自主发展能动性。
    (七)落实集团办学相对自主权
    集团内各成员学校要接受核心学校的业务指导和统筹管理——按照3年一个周期,由核心学校向成员学校派出管理团队,并选派中层及以上优秀干部到成员学校担任执行校长;选派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其他类型成员学校承担和指导管理、教学及教研工作。教育集团校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建设需要,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丰富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
    六、实施步骤
    (一)调研筹备阶段(2022年 5月前)
    区教育局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根据区义务教育办学实际,统筹规划本区域内集团化办学的整体布局,形成初步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形成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2年 5月-2023年5月)-8-
    组建和启动教育集团,各集团制定总体发展规划(3年)和工作方案,制定和完善本教育集团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方案工作任务要求,统筹落实各项工作。2023年底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80%,2025年达到全覆盖。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5年 6月-8月)
    制定《海口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按照评估指南,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发展性绩效评估监测考核,形成我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经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要成立局长任组长的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集团化办学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一方面要全面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充分发挥集团内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教育集团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工作,推动集团化办学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育人质量上取得良好成效;另一方面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各教育集团更好更快更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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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经费保障。设立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并纳入预算,支持开展集团校落实发展规划、进行特色建设、教师培训、信息化建设和实践创新等相关工作,并对提高教育质量成效显著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给予支持和奖励,保障集团化办学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导考核。制定《海口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对集团办学情况的定期监测和考核,将考核评价与解决问题、促进集团发展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等相结合,确保集团化办学的有效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和成效,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印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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